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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委对虚假宣传的处罚有哪些,申诉有哪些注意事项?

商委对虚假宣传的处罚有哪些,申诉有哪些注意事项?

说实话,在财税咨询行业混了14年,见过太多企业因为“宣传”栽跟头的案例。前阵子还有个老客户,明明只是个小作坊,非要对外宣称“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结果被商委查了个正着,不仅罚了20万,还上了本地企业失信名单,后续想贷款、接政府订单都难。这事儿让我想起刚入行时带我的师傅说的那句话:“宣传是双刃剑,用好了能帮你打开市场,用歪了,分分钟让你‘赔了夫人又折兵’。”

商委对虚假宣传的处罚有哪些,申诉有哪些注意事项?

那问题来了:商委到底怎么管虚假宣传?企业万一被罚了,又该怎么申诉才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这可不是“随便写个检讨、交点罚款”那么简单。背后牵扯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还有复杂的处罚标准和申诉流程,稍不注意就可能踩坑。今天我就以加喜财税咨询12年的行业经验,跟大家好好掰扯掰扯这些事儿,希望能帮各位企业老板少走弯路。

处罚类型详解

商委对虚假宣传的处罚,可不是“一刀切”,而是根据违法情节的轻重、造成的后果,分了好几种类型。最常见的就是行政处罚,这里面又细分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比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就明确规定,经营者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这里面的“情节严重”可不是随便说的,比如你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大规模投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之前就被处罚过又犯,那对不起,罚款直接往100万以上走,执照都可能被吊。

除了直接的财产处罚,还有信用惩戒,这个对企业来说可能比罚款更“要命”。现在都讲究“信用社会”,一旦被商委认定虚假宣传,相关信息会被记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你想啊,合作伙伴一查征信,看到“虚假宣传”记录,谁还敢跟你合作?银行贷款、招投标、申请政府补贴,处处受限。我之前有个客户,因为宣传产品“100%治愈率”被处罚,后来参与一个政府项目招标,明明资质最好,就因为信用记录里有这条,直接被筛掉了。这种“隐形损失”,有时候比罚款本身还大。

更严重的是,如果虚假宣传造成了消费者人身伤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失,那可能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了。比如某保健品企业虚假宣传“能治疗癌症”,导致患者延误治疗死亡,相关负责人就可能涉嫌“虚假广告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虽然这种情况相对少见,但企业主必须心里有数:宣传不是儿戏,踩了红线可是要坐牢的。

另外,商委在处罚时,还会责令整改。比如让你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下架违规的广告物料,在指定媒体上更正说明,消除影响。这个“消除影响”可不是随便写个声明就行,商委会要求你根据宣传的范围和影响程度,选择在报纸、网站、社交媒体等平台发布更正公告,费用还得企业自己出。我见过有个企业,因为在小红书上虚假宣传产品功效,被要求在10万+粉丝的美妆博主账号上发布道歉声明,光是这条就花了5万块。

申诉流程梳理

企业如果对商委的处罚决定不服,是可以提出申诉的,但这里要明确一个概念:申诉不是“闹情绪”,而是有严格法律程序的。第一步,通常是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企业可以在知道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商委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比如区商委罚了你,你可以向市商委申请复议;市商委罚了,可以向省商委或市政府申请。复议时,你需要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身份证明、处罚决定书副本,还有证明自己不违法或处罚过重的证据材料。这里要注意,复议期间,处罚决定一般不停止执行,除非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或者企业提供了担保。

如果对复议结果还不服,那就得走行政诉讼这条路了。企业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直接对商委的处罚决定不服,那要在知道处罚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起诉。行政诉讼的核心是“民告官”,企业需要证明商委的处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或者明显不当。比如商委认定你虚假宣传的证据不足,或者处罚时没有告知你陈述申辩的权利,这些都可能成为法院撤销或变更处罚的理由。我之前处理过一个案子,商委在处罚前没给我们企业陈述申辩的机会,后来法院就以“程序违法”为由,撤销了处罚决定。

不管是复议还是诉讼,提交材料都是关键中的关键。很多企业觉得“我有理就行”,结果因为材料没交对、证据不充分,白白错过了机会。复议材料里,《行政复议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人(企业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被申请人(商委全称)、复议请求(比如请求撤销处罚决定)、事实与理由(为什么觉得处罚不对),还要附上证据清单。证据材料要分门别类,比如证明宣传内容真实的证据(检测报告、用户反馈、合同)、证明商委程序违法的证据(送达回执、录音录像)、证明情节轻微的证据(整改情况、社会评价)。这里特别提醒一句:电子证据也要固定好,比如宣传网页的截图要显示网址和日期,聊天记录要公证,不然对方可能不认可。

申诉过程中,沟通协调也很重要。不是所有案子都要“死磕到底”,有时候跟商委或复议机关好好沟通,说明实际情况,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反而更高效。比如某企业因为员工失误,在宣传文案里多写了“最佳”二字,被消费者举报,商委要罚款5万。我们帮企业申诉时,提交了员工培训记录、内部整改报告、消费者谅解书,并主动下架了违规物料,最后商委把罚款降到了1万。这说明,真诚认错、积极整改,有时候比单纯的法律抗辩更管用。

证据收集要点

不管是应对商委调查,还是后续申诉,证据收集都是第一位的。很多企业老板有个误区:“我没做亏心事,怕什么证据?”但商委执法时,可不会听你“一面之词”,一切都要凭证据说话。首先,要收集证明宣传内容真实的证据。比如你说你的产品“纯天然”,那就要有原料采购合同、生产流程记录、检测机构出具的“无添加”报告;你说“销量第一”,那就要有第三方数据机构的统计报告、销售合同、发票。我见过一个企业,宣传“全网销量第一”,结果被商委要求提供电商平台的后台数据,因为拿不出来,最后被认定为虚假宣传。所以,宣传什么,就要提前准备好什么证据,千万别“口说无凭”。

其次,要收集证明主观无过错的证据。有时候虚假宣传不是故意的,比如广告公司设计文案时出了错,或者员工对产品理解有偏差。这种情况下,证明自己“没有主观故意”就很重要。比如跟广告公司签订的合同,明确约定宣传内容需经企业审核;内部宣传物料审批流程的记录,证明你已经尽到了审核义务;员工培训记录,证明你对虚假宣传的风险已经做了提醒。我之前帮一个建材企业申诉,他们宣传的“环保等级”其实是广告公司笔误,把“A级”写成了“AAA级”,我们提交了和广告公司的沟通记录、内部审批邮件,最后商委认定企业无主观过错,从轻处罚了。

还有,要收集证明情节轻微或危害性小的证据。商委处罚时,会考虑“情节轻重”,如果你能证明虚假宣传没造成实际损失,或者及时纠正了,处罚可能会轻很多。比如消费者的投诉记录,证明没人因为你的宣传上当;整改报告,证明你接到通知后立即下架了违规物料;行业协会的证明,证明你平时信誉良好。记得有个餐饮企业,宣传“现磨咖啡”,后来被发现用的是速溶咖啡,但他们发现后马上停业整改,还主动给消费者退款,商委最后只给了警告处罚,没罚款。

最后,固定商委执法过程中的证据也很关键。比如执法人员出示的证件、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这些都要仔细核对。如果笔录里有跟你实际情况不符的地方,要当场提出并修改,要求执法人员签字确认。如果商委扣押了你的物品,要让他们开具扣押清单,注明扣押理由和期限。我见过一个企业,商委检查时扣押了电脑,但没开清单,后来企业申诉时要求返还,商委说“记不清了”,最后法院判决商委赔偿损失。所以,执法过程中的每个细节,都要用证据固定下来。

时效把握技巧

做行政申诉,时效两个字可以说是“生命线”。错过了时效,再充分的理由也没用。首先,要搞清楚处罚决定的送达时间。商委作出处罚决定后,会通过邮寄、直接送达等方式送达企业。如果邮寄,你签收的日期就是送达日期;如果直接送达,执法人员送达给你的日期就是送达日期。这个日期很重要,因为申诉的时效都是从送达之日起计算的。我见过一个企业,老板出差,处罚决定书被行政科的同事签收了,老板回来晚了半个月,等想起来申诉时,早就过了60天的复议期限,后悔莫及。

其次,要区分不同申诉途径的时效。前面说了,行政复议是60天,行政诉讼是6个月,这两个时效都是“不变期间”,不能延长、中断。比如你5月1日收到处罚决定书,那最晚要在6月30日前申请复议,11月30日前提起诉讼,多一天都不行。而且,这个时效是“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如果你一开始不知道处罚决定,后来才知道,时效从知道之日起算。但怎么证明“知道”呢?最好有送达回执、邮件签收记录等证据。

还有,证据收集的时效也要注意。商委调查时,可能会要求你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材料,或者接受询问。如果逾期不提供,可能会被认定为“拒绝提供证据”,影响案件结果。比如商委通知你3天内提交宣传物料的原始文件,你拖着不交,商委就可能直接根据现有证据作出对你不利的处罚。所以,遇到商委调查,一定要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材料,别抱着“拖一拖就过去了”的侥幸心理。

最后,申诉过程中的时效也要把握。比如复议机关受理你的申请后,会在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可延长30天);法院受理行政诉讼后,会在6个月内作出判决(特殊情况可延长)。如果你对复议结果不服,要在15日内提起诉讼;对法院判决不服,要在10日内上诉。这些时效节点,都要提前记好,最好设个提醒,别因为忙忘了,错过了救济途径。

常见误区规避

在虚假宣传的处罚和申诉中,企业最容易踩的就是认知误区。第一个误区,就是“夸大宣传不算虚假宣传”。很多老板觉得,“不就是吹了点牛嘛,谁不夸自己产品好?”但法律上对“虚假宣传”的定义很宽泛,不仅包括“完全虚假”的内容,比如“纯手工制作”其实是机器生产,也包括“引人误解”的内容,比如“买一送一”实际是“买正装送小样”,没在显著位置说明。我见过一个化妆品企业,宣传“7天美白”,其实只是短期提亮肤色,结果被商委认定为虚假宣传,理由是“让消费者对效果产生不合理期待”。所以,宣传时一定要实事求是,别为了“吸引眼球”打擦边球。

第二个误区,是“个体户/小企业不会受重罚”。有些小作坊老板觉得,“我规模小,商委应该不会盯着我吧?”这种想法大错特错。现在商委对虚假宣传是“零容忍”,不管企业大小,只要违法,该罚多少罚多少。我之前帮一个卖土鸡蛋的个体户申诉,他在摊位前立了个牌子“土鸡蛋,胆固醇含量比普通鸡蛋低50%”,结果被消费者举报,商委检测发现胆固醇含量差不多,罚款2万。个体户哪经得起这么罚?所以,千万别觉得自己“小”就安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三个误区,是“申诉就是走形式,没用”。很多企业被处罚后,觉得“申诉也赢不了,不如认罚”,这种消极态度要不得。申诉是企业的合法权利,只要理由充分、证据确凿,完全有可能成功改变处罚结果。我之前处理过一个案子,某电商平台宣传“全场包邮”,但实际偏远地区不包邮,商委要罚款10万。我们申诉时,提交了平台规则里“偏远地区除外”的截图,以及用户下单时的弹窗提示,最后商委撤销了处罚。这说明,申诉不是“走形式”,而是有实际意义的,关键看你有没有准备好。

第四个误区,是“找关系就能摆平”。有些企业老板遇到处罚,第一反应不是找律师或专业机构,而是托关系、找熟人。这种做法不仅违法,还可能让自己陷入更大的麻烦。现在商委执法越来越规范,案件都有严格的审批流程,托关系很可能“钱花了,事没办成”,还可能因为“行贿”被追究责任。我见过一个企业老板,为了减轻处罚,给商委经办人塞了5万红包,结果对方直接上交了,企业不仅被重罚,还被通报批评。所以,遇到处罚,最好的办法是走正规法律途径,而不是走“歪门邪道”。

企业应对策略

与其等被处罚了再想办法,不如提前做好预防。首先,要建立宣传内容审核机制。企业所有的宣传物料,不管是广告、海报、社交媒体文案,还是产品包装、销售说辞,都要经过法务或合规部门的审核。最好制定一份《宣传内容审核清单》,明确哪些词不能用(比如“最”“第一”“国家级”等极限词),哪些内容必须有证据支持(比如“疗效”“数据”),审核通过后才能发布。我建议每个企业都指定一个“宣传审核负责人”,别让销售或市场人员随便“拍脑袋”宣传,出了问题谁也担不起。

其次,要加强员工培训。很多虚假宣传不是老板授意的,而是员工对产品不熟悉,或者为了业绩夸大其词。所以,要定期给员工做培训,讲清楚哪些宣传是违法的,遇到消费者咨询该怎么回答,遇到商委检查该怎么配合。比如卖保健品的,要培训员工不能说“能治病”,只能说“辅助调节”;卖教育培训的,不能说“包就业”,只能说“推荐就业”。我之前给一家培训机构做培训时,特意让他们把“包过”的改成“通过率高”,后来果然避免了一次处罚。

万一真的被商委盯上了,积极配合调查是上策。有些企业老板心虚,遇到商委检查就躲着、拖着,甚至销毁证据,这种做法只会让商委觉得“你肯定有问题”,处罚更重。正确的做法是:接到商委通知后,及时联系法务或专业机构,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实说明情况。如果确实有违规行为,要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整改,比如下架违规宣传物料、给消费者退款、内部追责。商委对企业主动纠错的,一般都会从轻或减轻处罚。我见过一个企业,宣传“100%退款”,后来有消费者要求退款时耍赖,被商委查处,企业老板主动退还了所有退款,还写了道歉信,最后商委只给了警告处罚。

最后,要寻求专业支持财税咨询、法律顾问这些专业机构,在处理虚假宣传案件时经验更丰富,能帮你更好地应对商委调查、准备申诉材料、争取合法权益。比如加喜财税,我们不仅帮企业做宣传合规审查,还帮客户处理过几十起虚假宣传申诉案件,成功率超过80%。别为了省一点咨询费,把自己搭进去,得不偿失。

典型案例分析

为了让大家更直观地理解,我分享两个真实案例,第一个是关于“虚假宣传被罚”的。去年,我有个做有机蔬菜的客户,在微信朋友圈宣传“有机蔬菜,零农药残留”,还配了农民在地里摘菜的照片。结果有消费者吃了菜后拉肚子,怀疑农药残留,举报到了商委。商委委托检测机构检测,发现蔬菜里确实有低剂量农药残留,虽然符合国家标准,但“零农药残留”的宣传与检测结果不符。客户找到我时,商委已经准备罚款5万了。我们帮客户申诉时,提交了三个证据:一是蔬菜的“有机认证证书”,证明种植过程符合有机标准;二是农药残留检测报告,证明残留量低于国家标准;三是农民的“种植日记”,记录了农药使用情况(为了防治病虫害,使用了少量生物农药,降解后残留量极低)。最后商委采纳了我们的意见,把罚款降到了1万,并让客户在朋友圈发布了更正声明。这个案例说明,即使是“有机产品”,宣传时也要有依据,不能绝对化。

第二个案例是关于“申诉成功”的。某电商平台在“双十一”期间宣传“全场5折起,部分除外”,但在首页 banner 和商品详情页都没有显著标注“部分除外”,导致大量消费者下单后发现不是5折,集体投诉。商委调查后,依据《广告法》罚款50万,并要求平台在首页道歉。平台老板找到我,觉得委屈:“我们确实写了‘部分除外’,只是字体小了点。”我们帮平台申诉时,重点抓了“显著标注”这一点: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另有例外情形”,而平台的“部分除外”字体只有8号字,颜色和背景差不多,消费者根本看不到。我们还提交了用户调研报告,证明80%的消费者没注意到“除外”字样。最后复议机关采纳了我们的意见,撤销了商委的罚款决定,只要求平台加强宣传审核。这个案例说明,申诉时抓住“程序”或“证据”的细节,往往能事半功倍。

总结与前瞻

说了这么多,其实核心就两点:预防为主,应对有方。虚假宣传不是小事,轻则罚款、信用受损,重则关门坐牢,企业老板一定要重视起来。事前做好宣传审核和员工培训,别让自己“踩红线”;事中积极配合商委调查,别“火上浇油”;事后如果确实冤枉,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申诉,别“自认倒霉”。随着监管越来越严,消费者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企业只有“合规经营”,才能走得更远。

未来,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虚假宣传的形式可能会更隐蔽,比如直播带货中的“口头吹嘘”、AI生成的虚假评价、元宇宙虚拟产品的夸大宣传等,这对商委的监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企业,也要提前布局,比如用技术手段监测宣传内容,建立“宣传合规数字化管理系统”,从源头上减少风险。总之,在这个“合规为王”的时代,只有把“宣传”这把剑用对地方,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加喜财税见解总结

加喜财税深耕财税咨询14年,见证过太多企业因虚假宣传“栽跟头”,也帮助无数企业规避了合规风险。我们认为,虚假宣传的处罚与申诉,核心在于“证据”与“程序”。企业不仅要“做对事”,更要“留好证”;申诉时不仅要“有理”,更要“会举证”。加喜财税通过“合规体检+风险预警+申诉支持”三位一体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宣传合规体系,从源头上避免虚假宣传;在申诉中,我们凭借丰富的行政法律经验,精准定位争议焦点,助力企业维护合法权益。我们始终相信,“合规”不是成本,而是企业行稳致远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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