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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网上注册,市场监管局领取执照需要准备哪些手续?

# 合伙企业网上注册,市场监管局领取执照需要准备哪些手续?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下,合伙企业因设立程序相对简便、结构灵活、税收穿透等特点,成为许多创业者(尤其是专业服务、轻资产运营领域)的首选组织形式。然而,不少创业者初次接触注册流程时,常因对“网上注册”的系统操作不熟悉、“市场监管局领取执照”的材料要求不清晰而陷入“来回跑、反复补”的困境。事实上,合伙企业的注册虽涉及多环节,但只要提前掌握核心要点、理清逻辑链条,完全能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在加喜财税咨询深耕12年、累计协助超800家企业完成注册的老兵,我见过太多因“准备不足”导致的弯路——有的因合伙协议条款缺失被驳回,有的因经营范围表述不规范影响后续经营,有的甚至因系统操作失误耽误开业时间。今天,我就以一线实操经验为基础,从6个关键维度拆解“合伙企业网上注册+市场监管局领执照”的全流程手续,帮你避开常见坑,让注册之路更顺畅。

前期准备:名称与合伙人

合伙企业注册的“第一关”是前期准备,这直接决定后续流程是否顺畅。其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简称“核名”)和合伙人资格审查是两大核心。名称是企业的“第一张名片”,但并非随意想个名字就能通过——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合伙企业名称需依次包含“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且字号不得与同区域同行业已注册企业重名或近似。我曾遇到一位做设计工作室的创业者,想用“创意无限”作为字号,却忽略了同城已有“创意无限广告公司”,最终核名被拒,不得不重新 brainstorm 浪费3天时间。所以核名前,建议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当地市场监管局官网的“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进行查重,优先选择与主营业务相关、不易产生混淆的字号,同时准备3-5个备选名称(核名一次可申报1-5个,按“第一顺位”审核通过)。

合伙企业网上注册,市场监管局领取执照需要准备哪些手续?

合伙人的资格审查同样关键。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即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两者资格要求差异较大。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且法律禁止担任普通合伙人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益性组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限合伙人则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可作为有限合伙人)。我曾协助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时,客户中有一位合伙人是在职公务员,起初他未意识到《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直到核名阶段被系统自动拦截,不得不更换合伙人,耽误了整体进度。所以合伙人确定后,务必逐一核对身份证明、民事行为能力及法律禁止性规定,避免“硬伤”。

除了核名和合伙人审查,合伙协议的“草拟”也是前期准备的重头戏。很多人以为合伙协议只是“形式条款”,实则不然——它是明确合伙人权利义务、规范企业治理的“根本大法”,也是市场监管局审核材料的核心依据。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协议必须载明:企业名称和经营场所、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事务执行、入伙与退伙、争议解决方式、解散与清算等事项。我曾见过两个朋友合伙开餐饮,协议只写了“利润平分”,却未约定亏损分担比例,后来经营不善时互相推诿,最终对簿公堂。所以建议创业者提前参考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合伙企业协议(范本)》,结合自身业务特点细化条款,尤其要明确“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如日常经营决策权限、对外签约代表权)、“入伙退伙程序”(如新合伙人入伙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时出资份额的转让规则)等易产生分歧的内容,必要时可聘请律师审核,避免“口头约定埋雷”。

网上注册:系统操作指南

完成前期准备后,就进入“网上注册”环节。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已实现“全程电子化”注册,创业者无需跑线下大厅,通过当地市场监管局官网或“政务服务网”的“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即可完成。但“全程电子化”不等于“零门槛”,系统操作细节直接影响注册效率和成功率。以我常用的广东省“开办企业一网通办”平台为例,整个流程分为“用户注册—信息填报—材料上传—电子签名—提交审核”5步,每一步都有“雷区”需要特别注意。

“用户注册”看似简单,实则暗藏玄机。平台支持“个人注册”和“法人注册”,合伙企业注册需以“执行事务合伙人”或“经办人”身份注册。注册时需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并进行“人脸识别”验证。我曾遇到一位客户,因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与身份证预留手机号不一致,导致人脸识别失败,反复尝试3次才通过。所以注册前务必确认身份信息与手机号一致,若更换过手机号,需先到运营商更新身份证预留信息。另外,注册成功后要牢记“用户名”和“密码”,建议开启“短信验证码”二次验证,避免账号被盗用。

“信息填报”是网上注册的核心环节,也是最易出错的部分。系统会依次弹出“企业基本信息”“合伙人信息”“企业章程/合伙协议”“经营范围”“财务负责人信息”等填报模块。其中,“企业基本信息”需填写核名通过的名称、注册地址(需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且地址需精确到门牌号)、经营期限(一般填“长期”)、企业类型(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需填写姓名或名称,若为法人合伙人则需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这里要特别注意“注册地址”的规范性——我曾协助一家科技合伙企业注册,因注册地址是“虚拟地址”且未提供产权证明,系统直接驳回,最终不得不租用实体办公地址并补充租赁合同才通过。所以注册地址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商用地址,住宅地址一般需提供“住改商”证明(由居委会或物业开具)。

“合伙人信息”填报需区分“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对自然人合伙人,需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国籍、住所、出资方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数额、出资时间(认制制需填写认缴期限)、是否执行事务合伙人等信息;对法人合伙人,需填写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出资方式及数额等。这里易错点是“出资方式”——若以非货币出资(如实物、知识产权),需提交评估报告(或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证明),并在系统中上传相应材料。我曾见过一位客户以“专利技术”出资,却忘记提交评估报告,导致审核不通过,补充材料又花了3天时间。所以非货币出资务必提前准备好评估材料,确保系统填报与上传材料一致。

“经营范围”填报需严格遵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采用“规范表述+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的结构。规范表述可在系统提供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库”中选择,一般经营项目(无需审批)可直接勾选,许可经营项目(需审批)需在取得许可证后才能开展。这里要特别注意“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的区别——比如“食品经营”属于后置审批,可在注册时勾选经营范围,但领取执照后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则属于前置审批,需先取得许可证才能注册。我曾协助一家餐饮合伙企业注册时,客户直接勾选了“食品经营”,却不知道后需办理许可证,导致开业后因“无证经营”被罚款,得不偿失。所以经营范围填报时,务必区分许可项目,提前了解审批流程,避免“先上车后补票”的违规风险。

“电子签名”是网上注册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法律效力的关键。系统会向所有合伙人、法定代表人(若有)、财务负责人的手机发送验证码,或通过“粤商通”“支付宝”等工具进行电子签名。这里要特别注意“签名顺序”——部分系统要求“普通合伙人优先签名”,且所有签名需在24小时内完成,否则需重新填报。我曾遇到一位客户,因有限合伙人出差在外,无法及时完成电子签名,导致申请作废,不得不重新提交材料。所以提前与所有合伙人确认签名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完成所有步骤后,点击“提交审核”,系统会生成“受理通知书”,此时网上注册流程基本结束,接下来就是等待市场监管局的审核结果(一般1-3个工作日)。

材料清单:细节决定成败

网上注册提交后,并非“万事大吉”,还需准备线下领取执照的材料清单。虽然“全程电子化”注册已实现“材料线上提交、执照线下领取”,但部分材料仍需线下提交原件(或复印件),且细节要求直接影响领取效率。根据《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领取执照时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需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全体合伙人身份证明、合伙协议、注册地址证明、执行事务委派书(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法人)等。但“纸上得来终觉浅”,实际操作中,这些材料的“细节要求”往往才是决定成败的关键。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是市场监管局审核的“核心文件”,需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申请书需填写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合伙人信息、出资情况等,并由全体合伙人签字(自然人需亲笔签名,法人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这里要特别注意“签字笔迹”的一致性——我曾见过一位客户,因其中一位合伙人代签其他合伙人名字,被市场监管局当场识别,要求所有合伙人亲自到场签字,导致延误。所以申请书打印后,务必让所有合伙人逐一核对信息并亲笔签名,避免代签或笔迹不一致。另外,申请书需使用A4纸打印,不得涂改,若填写错误需重新打印,不得在原表上修改。

全体合伙人身份证明是验证“合伙人资格”的直接依据。自然人合伙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需本人签字“与原件一致”);法人合伙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这里要特别注意“复印件的清晰度”和“签字要求”——我曾协助一位客户,因法人合伙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模糊不清,市场监管局要求重新提交,耽误了1天时间。所以复印件需确保字迹清晰、信息完整,自然人合伙人签字需与身份证姓名一致,不得使用化名或笔名。另外,若合伙人中有外籍人士,还需提供护照复印件及翻译件,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合伙协议是明确合伙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需提交原件(一式两份,一份交市场监管局,一份企业留存)。协议内容需与网上填报一致,且需全体合伙人签字(自然人亲笔签名,法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这里要特别注意“协议条款的完整性”——我曾见过一份合伙协议,因缺少“解散与清算”条款,被市场监管局要求重新起草,导致注册延迟。所以协议需包含《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全部必备条款,且条款表述需清晰、无歧义,避免“模糊用语”(如“适当管理”“合理报酬”等)。另外,协议需骑缝加盖合伙人公章或签字,确保每页都有合伙人签章,防止“单页替换”的风险。

注册地址证明是证明“企业真实经营场所”的核心材料,需根据产权性质提供不同材料:若自有房产,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租赁房产,需提供租赁合同(需出租方与产权人一致,若不一致则需提供产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和出租方房产证复印件。这里要特别注意“租赁合同的期限”——租赁合同期限需覆盖企业经营期限(一般至少1年),我曾见过一份租赁合同,期限仅6个月,市场监管局要求补充“长期租赁承诺函”才通过。所以租赁合同期限尽量与企业经营期限匹配,避免因“期限不足”被驳回。另外,若地址为“园区地址”,需提供园区管委会出具的“入驻证明”或“地址使用证明”,并加盖园区公章。

执行事务委派书是明确“企业日常经营负责人”的法律文件,仅当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法人时需提交。委派书需写明“由XX法人合伙人委派XX(姓名、职务)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并由法人合伙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这里要特别注意“委派人的职务”需明确——我曾见过一份委派书,仅写“委派张三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未写明张三的职务(如总经理、执行董事),市场监管局要求补充职务信息才通过。所以委派书需清晰写明委派人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范围,确保权责明确。另外,若执行事务合伙人有变更,需及时提交变更登记申请,避免“超权限经营”的风险。

特殊行业:额外许可需同步

并非所有合伙企业注册后都能“直接经营”,若涉及“前置审批”或“后置审批”行业,还需同步办理相关许可证件,否则可能面临“无证经营”的法律风险。根据《行政许可法》,经营范围中属于“前置审批”的项目(如危险化学品经营、烟草专卖、医疗器械经营等),需先取得许可证才能办理营业执照;属于“后置审批”的项目(如食品经营、人力资源服务、出版物零售等),需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一定期限内办理许可证。特殊行业的许可办理,往往是合伙企业注册中最容易被忽视的环节,也是“开业即违规”的重灾区。

以“餐饮服务”为例,若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则属于“后置审批”,需在领取营业执照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其中,经营场所的“布局流程”和“设施设备”是审核重点——厨房需与就餐区分离,地面需硬化、墙面需瓷砖到顶,需配备消毒柜、冷藏柜、防蝇防鼠设施等。我曾协助一家餐饮合伙企业注册时,客户因厨房面积不足10平方米(不符合餐饮服务最小面积要求),被市场监管局驳回许可证申请,最终不得不重新选址,损失了近10万元租金。所以餐饮类合伙企业,务必在注册前确认经营场所是否符合《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避免“执照拿到手,许可证办不了”的尴尬。

再以“人力资源服务”为例,若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包含“职业中介活动”,则属于“前置审批”,需先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才能办理营业执照。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需满足一定条件:有明确的机构名称、固定场所和开展业务所需的资金(注册资本一般不低于10万元)、有3名以上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等。我曾见过一位客户想做人力资源合伙企业,直接在网上提交了注册申请,却不知道需要先办许可证,结果申请被驳回,重新申请许可证又花了2个月时间,错失了招聘旺季。所以人力资源服务类合伙企业,务必提前了解“前置审批”要求,先办许可证再办执照,避免“顺序颠倒”导致注册失败。

除了餐饮和人力资源,其他特殊行业如“医疗器械经营”(分为一类、二类、三类,三类需前置审批)、“出版物零售”(后置审批)、“道路运输经营”(前置审批)等,都有各自的许可要求和办理流程。作为创业者,需在确定经营范围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当地政务服务网查询“行业许可目录”,明确是否需要办理许可证及办理部门。若对许可要求不熟悉,可咨询专业机构(如我们加喜财税),避免因“行业政策盲区”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另外,许可证办理周期较长(一般15-30个工作日),建议与注册流程同步推进,甚至提前启动,确保执照领取后能尽快开展业务。

执照领取:现场与线上衔接

网上注册审核通过后,就到了“领取执照”的环节。目前各地市场监管局提供“现场领取”和“邮寄送达”两种方式,创业者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但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注意领取流程中的细节,避免“白跑一趟”。作为12年实操经验的老兵,我见过太多因“材料带错”“时间选错”导致领取失败的情况,今天就以“现场领取”和“邮寄送达”为分类,详细拆解执照领取的注意事项。

若选择“现场领取”,需提前通过系统预约领取时间(部分地区实行“预约制”,避免排队)。领取时需携带的材料包括: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需与系统填报的经办人一致)、《受理通知书》原件(若丢失需提供情况说明)、全体合伙人签字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部分省份要求提交)等。这里要特别注意“经办人身份”的核实——我曾见过一位客户,因经办人身份证与系统填报的经办人姓名不一致(系统填“张三”,身份证是“李四”),市场监管局拒绝发放执照,要求重新提交申请。所以领取前务必核对经办人信息,确保与系统一致。另外,领取执照时,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会当场核对材料,若发现材料不齐(如合伙协议未签字、地址证明过期),会要求补充,所以建议提前1天检查材料清单,确保“万无一失”。

若选择“邮寄送达”,需在提交注册申请时勾选“邮寄执照”选项,并填写准确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邮寄费用由企业承担(一般为12-20元,根据地区和快递公司不同),部分省份支持“到付”。这里要特别注意“收件地址的准确性”——我曾协助一位客户,因收件地址填写错误(把“XX路”写成“XX道”),导致执照被退回,重新邮寄又耽误了3天时间。所以填写收件地址时,务必确认“行政区划、街道名称、门牌号”等信息完整准确,避免“一字之差”导致延误。另外,邮寄送达后,快递公司会发送“取件码”或“物流信息”,企业需及时跟踪物流状态,确保执照安全送达。若发现物流异常(如长时间未更新、包裹破损),需及时联系市场监管局或快递公司处理,避免执照丢失。

领取执照后,并非“注册完成”,还需仔细核对执照上的信息是否与网上填报一致。执照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类型、住所、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范围、成立日期、登记机关等。这里要特别注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准确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企业的“身份证号”,由18位数字和字母组成,包含登记管理部门码、机构类别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等信息。我曾见过一位客户,因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系统生成的不一致(校验码错误),导致后续银行开户、税务登记受阻,不得不返回市场监管局更正,浪费了半天时间。所以领取执照后,务必逐一核对信息,若发现错误,及时联系市场监管局申请更正(一般需提交更正申请及营业执照原件)。

除了核对执照信息,还需领取“配套材料”,包括:合伙企业设立登记通知书(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公章刻制凭证(若已同步办理公章备案)、发票申领指引等。其中,“公章刻制”是企业经营的“必备工具”,需在领取执照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部分地区实行“公章刻制备案联办”,可同步办理刻制和备案)。刻制公章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选择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章费用一般在200-500元)。我曾见过一位客户,因未及时刻制公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开设银行账户,开业1个月业务无法开展,损失了近20万元订单。所以领取执照后,务必第一时间办理公章刻制,确保企业“能办事、办成事”。

后续事项:税务与银行开户

拿到营业执照、刻好公章,只是合伙企业注册的“第一步”,后续的“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环节,同样关系到企业能否“合法合规经营”。不少创业者以为“执照到手=万事大吉”,却忽略了后续手续的重要性,导致企业陷入“税务异常”“账户冻结”等困境。作为12年财税老兵,我常说“注册只是起点,合规才是长久之计”,今天就详细拆解合伙企业注册后的“必做事项”,帮你走好“开业第一步”。

“税务登记”是后续环节的重中之重,需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报到”。目前税务登记已实现“多证合一”,企业只需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相关信息,无需单独领取税务登记证。税务报到需填写的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等)、财务负责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会计人员信息(若有)、纳税人身份(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等。这里要特别注意“纳税人身份”的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2023年减按1%征收),且不能抵扣进项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6%/9%/13%,可抵扣进项税,但需满足“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或“会计核算健全”等条件。我曾协助一家合伙企业,因选择了“一般纳税人”,却未及时建立会计账簿,导致税务机关要求“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影响了业务开展。所以选择纳税人身份时,需结合企业业务规模、客户需求(如大客户一般要求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等因素综合考量,必要时可咨询税务机关或专业财税机构。

“银行开户”是企业资金流转的“生命线”,需在税务报到完成后办理。合伙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简称“基本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原件、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开户申请书等。开户需提前预约(可通过银行官网或手机APP预约),并到银行网点现场办理。这里要特别注意“开户行选择”——不同银行的服务费用、到账时间、优惠政策差异较大,建议选择“对公业务熟练、网点覆盖广”的银行。我曾协助一家合伙企业,因选择了“服务网点少”的银行,导致客户转账到账延迟(T+2到账),影响了资金周转。所以开户前可对比多家银行的服务,选择最适合企业的银行。另外,开户完成后,银行会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需及时提交税务机关,以便办理“三方协议”(企业、银行、税务机关),实现“税银联网”扣税。

除了税务登记和银行开户,合伙企业还需完成“社保开户”“公积金开户”等手续。社保开户需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开通企业社保账户,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开户需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类似材料,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这里要特别注意“员工参保时间”——根据《社会保险法》,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我曾见过一家合伙企业,因员工入职3个月未缴纳社保,被员工投诉并面临“罚款+补缴”的处罚,损失了近10万元。所以企业开业后,务必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保和公积金开户,确保“应保尽保”,避免劳动纠纷。

最后,合伙企业还需建立“会计账簿”,依法进行“记账报税”。根据《会计法》,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合伙企业可选择“自行记账”(需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或“委托代理记账公司”(如我们加喜财税)。自行记账需熟悉《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委托代理记账则需选择有“代理记账许可证”的正规机构(可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查询系统”查询资质)。我曾见过一家合伙企业,为节省成本选择“兼职会计”(无会计从业资格),导致账务混乱、税务申报错误,被税务机关处罚5000元,得不偿失。所以企业应根据自身规模和业务复杂度,选择合适的记账方式,确保“账实相符、税负合理”。

总结与前瞻

合伙企业的网上注册与执照领取,看似“流程繁琐”,实则“有章可循”。从前期核名、合伙人审查,到网上操作、材料准备,再到特殊行业许可、后续税务开户,每一个环节都需“细致规划、提前准备”。12年的从业经验告诉我,创业者的“时间成本”远高于“注册成本”,与其“自己摸索反复试错”,不如“借助专业力量少走弯路”。未来,随着“数字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合伙企业注册流程将进一步简化(如“智能核名”“AI材料预审”“电子执照互认”),但“合规意识”和“风险防控”永远是创业者的“必修课”。唯有将“注册”视为企业治理的“起点”,而非“终点”,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行稳致远。

加喜财税咨询企业见解总结

作为深耕财税领域12年的专业机构,加喜财税始终认为,合伙企业注册的核心是“合规”与“效率”的平衡。我们通过“材料预审—系统模拟—风险排查”三步法,帮助客户提前规避核名驳回、材料退回等风险;针对特殊行业客户,提供“许可办理—注册登记—税务开户”全流程打包服务,确保“执照拿到手,业务马上开”。未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数字化注册工具”,通过大数据分析客户行业特征,提供个性化注册方案,让创业之路更轻松、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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