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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注册,内部控制负责人是必须的吗?税务局有要求?

# 股份公司注册,内部控制负责人是必须的吗?税务局有要求?

最近接了个咨询,一位创业者老张准备注册一家股份公司,拿着《公司法》翻了半天,没找到“必须设内部控制负责人”这条,又听说税务局对内控有要求,顿时犯了嘀咕:“这岗位到底要不要设?不设会不会被查?”说实话,这个问题我每年都要回答几十遍,从2010年入行到现在,见过太多企业因为搞不清这个问题,要么注册时多花冤枉钱,要么经营中踩了税务的“坑”。今天咱就掰开揉碎了讲清楚:股份公司注册时,内控负责人到底是不是“必选项”?税务局到底有没有“硬要求”?

股份公司注册,内部控制负责人是必须的吗?税务局有要求?

法规明文规定

先说结论:**从现行法律法规看,股份公司注册时,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必须设立内部控制负责人”这一岗位**。但这里有个关键前提——咱们得区分“股份公司”的类型,以及“设立”和“备案”的区别。《公司法》里对股份公司的组织架构要求,主要是“三会一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里包括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但没明确列出“内部控制负责人”。那《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呢?这是财政部等五部委2008年发的,要求企业建立内控体系,里面提到“企业负责人对内控有效性负责”,但也没说“必须设个叫‘内控负责人’的岗。不过你别急着高兴,这里有个“隐形门槛”:如果是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或者金融类股份公司(比如银行、券商),那情况就不一样了。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明确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控建设,审计委员会里至少得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这本质上就是“内控负责人”的职能体现。我之前帮一家拟上市公司做改制,他们老板觉得“内控负责人”就是个虚职,结果证监会问询函直接问“审计委员会成员中会计专业背景人员的履职情况”,最后不得不临时补聘,耽误了三个月时间。所以说,**法律不强制≠不需要,关键看企业性质和监管要求**。

再说说地方性法规。有些省份可能会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更细化的规定。比如广东省2022年发布的《广东省企业内部控制指引》就提到,“鼓励企业设立内控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内控工作”,这里的“专人”虽然不叫“负责人”,但实际承担的就是内控职责。我去年给一家广州的股份公司做注册,当地市场监管局的窗口人员特意提醒:“虽然我们注册时不查这个,但税务部门后续可能会关注,你们最好在章程里明确一下内控管理的牵头人,省得后续麻烦。”你看,**地方监管虽然没有“一刀切”,但“鼓励”和“提示”已经说明问题——内控负责人不是“必须”,但“最好有”**。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国资背景的股份公司。根据《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指引》,央企及其子企业必须建立覆盖全流程的内控体系,并且“明确内控工作的牵头部门和负责人”。我之前接触过一家地方国企改制的股份公司,他们老板一开始觉得“我们是民企性质,不用搞那么复杂”,结果国资委检查时直接指出“内控牵头部门不明确,存在管理漏洞”,最后不仅整改,还通报批评了。所以,**如果你的股份公司有国资背景,那“内控负责人”就是“必选项”,没得商量**。

税务隐性要求

接下来聊聊税务局。税务局虽然不会在注册时要求你“必须设内控负责人”,但**税务合规的底层逻辑,恰恰依赖有效的内部控制**。你想想,税务局最关心什么?无非是收入是不是真实、成本是不是合理、税是不是足额申报。如果企业没有内控负责人,谁来监督这些环节?举个例子,某股份公司注册后,老板让财务兼着管内控,结果采购部虚报发票、销售部隐瞒收入,税务稽查时发现“内控流程缺失导致少缴税款”,不仅补税、罚款,还把企业列入了“重点监管对象”。这种案例我见得太多了,**税务风险的本质,是内控风险在税务领域的爆发**。

更关键的是,现在税务部门推行“以数治税”,大数据监管下,企业的“内控健全度”直接影响税务风险评级。我去年帮一家客户做税务自查,发现他们的“发票管理内控流程”不完善——采购发票没有二次审核,导致3张虚假发票入账。虽然最后没被处罚,但税务专管员说:“你们要是设个内控负责人,定期审核发票流程,这种事根本不会发生。”后来他们听了我的建议,增设了内控负责人岗位,专门负责发票审核和税务风险排查,今年税务评级直接从C级升到了B级。**你看,税务局虽然不直接“要求”设内控负责人,但通过“税务风险评级”“税务稽查重点”等手段,变相“鼓励”企业设立这个岗位**。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的“特别纳税调整”**。如果企业没有内控负责人,很难证明自己的“独立交易原则”是否合规。比如某股份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定价,如果没有内控负责人牵头做“转让定价同期资料”,税务部门一旦质疑,企业很难解释清楚,结果就是被特别纳税调整,补缴高额税款。我之前接过一个案子,一家股份公司因为关联交易定价没经内控负责人审核,被税务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0万,最后花了50万请事务所做转让定价报告才搞定。所以说,**内控负责人不是税务局的“硬要求”,但却是企业税务合规的“软实力”**。

内控职责解析

很多人以为“内控负责人”就是“管制度的”,其实大错特错。这个岗位的职责,远比想象中复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应用指引》,**内控负责人需要牵头建立覆盖企业所有业务流程的内控体系,包括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四大要素**。简单说,就是“找风险、定措施、抓执行、看效果”。比如采购环节,内控负责人要评估“供应商资质造假”“价格虚高”等风险,制定“供应商准入评审”“比价审批”等控制措施,还要定期检查这些措施有没有被执行,效果怎么样。我之前帮一家制造业股份公司梳理内控,他们老板说“我们制度挺全的,但还是出问题”,结果一看,制度是挂在墙上的,内控负责人没定期检查执行情况,采购部照样“先斩后奏”。**内控负责人的核心价值,不是“制定制度”,而是“让制度落地”**。

内控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是什么关系?很多人搞混。**财务负责人管的是“钱怎么算”,内控负责人管的是“钱怎么花才安全”**。比如一笔费用报销,财务负责人审核发票真伪、金额是否正确,内控负责人审核报销流程是否符合规定、有没有“人情报销”“虚假报销”。我见过一家股份公司,财务负责人兼任内控负责人,结果销售部经理拿“业务招待费”报销私人聚餐费用,财务负责人碍于情面没查,内控负责人又没分开监督,最后被税务局查出“虚列费用”,财务负责人还被追责了。所以,**内控负责人不能由财务负责人兼任,必须保持独立性**,这是COSO框架(全球通用的内控框架)的核心要求之一。

内控负责人还要向谁汇报?这直接决定了岗位的权威性。**理想的汇报路径是“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而不是向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汇报。如果向总经理汇报,很容易被“业务压力”裹挟,比如总经理为了业绩让内控负责人放松审核,那内控就形同虚设。我之前给一家上市公司做内控咨询,他们原来的内控负责人向总经理汇报,结果总经理为了赶订单,让内控负责人“放行”一批没有质检报告的产品,后来客户退货,损失了800万。后来我们建议他们调整汇报路径,内控负责人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汇报,这种情况再没发生过。**内控负责人的汇报层级,决定了内控的“有效性”**。

规模差异影响

同样是股份公司,规模不同,对内控负责人的需求天差地别。**大型股份公司(比如员工500人以上、年营收1亿以上),基本“必须设”内控负责人**。因为大型企业业务复杂、部门多,风险点也多,没有专人统筹,内控体系根本建不起来。我之前帮一家年营收5亿的股份公司做内控,他们有10个部门、20多个业务流程,如果没有内控负责人牵头,各部门各做各的,内控制度就是“碎片化”的,根本没法执行。我们花了3个月时间,带着内控负责人梳理了120多个风险点,制定了80多项控制措施,最后企业税务风险降了60%,管理效率也提升了。**对大企业来说,内控负责人是“刚需”,不是“选项”**。

那中小型股份公司呢?比如员工50人以下、年营收几千万的,是不是就不用设了?**也不尽然**。中小型企业虽然业务简单,但风险点一样不少,比如“资金挪用”“税务申报失误”“合同漏洞”等。我见过一家小型股份公司,老板觉得“人少好管理”,没设内控负责人,结果出纳挪用公款30万,直到银行对账才发现;还有一家因为“发票认证不及时”,导致60多万进项税逾期抵扣,白白损失了。后来他们都找到我,问“现在设内控负责人还来得及吗?”我的回答是:“来得及,但代价比你想象的要大。”中小型股份公司如果暂时不设专职内控负责人,**至少要指定“兼职内控负责人”(比如副总或运营总监),并且明确职责**,避免“没人管”的真空地带。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初创型股份公司”。很多创业者注册股份公司时,团队就几个人,业务还没开展,觉得“设内控负责人太早了”。这种想法我理解,但**初创期更要重视“基础内控”**,比如“资金审批流程”“发票管理规范”“合同签订流程”等。我之前帮一家互联网股份公司做注册,他们只有5个股东,没有员工,我建议他们指定“财务负责人”兼任内控负责人,负责“股东借款审批”“发票开具”等基础流程。他们老板一开始觉得“没必要”,结果半年后有个股东“借款”50万没还,也没走审批流程,其他股东闹到要打官司。后来他们赶紧补了内控流程,才没把公司搞散。**初创型股份公司可以不设专职内控负责人,但“基础内控”的“牵头人”必须有**,这是公司长治久安的“防火墙”。

未设风险警示

不设内控负责人,最直接的风险是“税务风险”。前面说过,内控缺失会导致“虚假报销”“收入隐瞒”“成本虚列”等问题,这些都会被税务局盯上。我去年接了一个案子,某股份公司没设内控负责人,销售部为了冲业绩,把“预收账款”直接确认为“收入”,结果税务稽查时发现“少缴增值税200多万”,不仅补税,还加了0.5倍的罚款,合计300多万。老板当时就懵了:“我们按时申报纳税,怎么还罚这么多?”我告诉他:“按时申报只是‘表面合规’,‘实质合规’靠的是内控。你们没有内控负责人,谁来监督收入确认的真实性?”**税务风险不是“会不会查”的问题,而是“什么时候查”的问题,内控负责人就是“税务风险的守门人”**。

除了税务风险,还有“经营风险”。没有内控负责人,企业的“资金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环节很容易出问题。比如某股份公司没设内控负责人,采购部经理和供应商勾结,抬高采购价20%,一年下来多花了300万;还有一家因为“固定资产没定期盘点”,丢了10台电脑,价值50万,最后没人负责。这些损失,都是“内控缺失”的直接后果。我见过太多企业因为“小洞不补,大洞吃苦”,最后因为一笔大的经营损失倒闭了。**内控负责人不是“成本中心”,而是“价值中心”——他能帮企业省下比他工资高10倍、100倍的损失**。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风险是“融资风险”。现在银行、投资机构给股份公司贷款或投资时,都会看“内控体系是否健全”。如果企业没有内控负责人,他们会觉得“管理不规范”,要么提高贷款利率,要么直接拒绝。我之前帮一家股份公司找银行贷款,银行风控人员直接问:“你们有内控负责人吗?负责哪些工作?”因为企业没设这个岗位,贷款利率直接上浮了30%。后来我们建议他们指定“财务负责人”兼任内控负责人,梳理了内控流程,才拿到贷款。**融资的本质是“信任”,而内控负责人就是“信任的载体”**——没有他,银行和投资者怎么会相信你的公司管理规范呢?

任职资格门槛

既然内控负责人这么重要,那什么样的人能胜任这个岗位?**首先,专业背景是基础**,最好是财务、审计、法律或企业管理专业出身,熟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指引,懂“COSO框架”“风险管理”等专业知识。我见过一家股份公司,让行政经理兼任内控负责人,结果他连“风险评估”是什么都不知道,内控体系建得一团糟,最后还不如不设。**专业的事,得交给专业的人**,这是铁律。

其次,**经验比学历更重要**。内控负责人最好有3-5年以上财务、审计或内控相关工作经验,尤其是“企业内控体系建设”或“税务合规”经验。我之前给一家上市公司推荐内控负责人候选人,有个候选人学历很高(CPA+CISA),但没做过企业内控,只会“纸上谈兵”,结果入职后半年,内控体系还没建起来,被老板辞退了。后来我们推荐了一个有10年企业内控经验的候选人,3个月就把体系搭建好了,还帮企业规避了一起重大税务风险。**内控是“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光有理论不行,得有“踩过坑”的经验**。

最后,**独立性是核心要求**。内控负责人不能是“老板的亲戚”“财务负责人的下属”,也不能“身兼数职”(比如同时管行政或业务)。我见过一家股份公司,让老板的侄子兼任内控负责人,结果侄子碍于情面,不敢审核老板的“超标报销”,内控成了“摆设”。还有一家让财务经理兼任内控负责人,结果财务经理为了“完成业绩”,放松了费用审核,导致“虚假报销”频发。**内控负责人必须“独立于业务和财务”,直接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汇报**,这样才能保证监督的客观性和有效性。

实务操作难点

虽然道理都懂,但实际操作中,企业设内控负责人时总会遇到各种“拦路虎”。**第一个难点是“找不到合适的人”**。尤其是中小型股份公司,市场上既懂内控又懂税务的专业人才很少,而且薪资要求还不低。我之前帮一家中型股份公司招内控负责人,面试了10个人,要么是“只有理论没经验”,要么是“要价太高(年薪50万+)”,最后只能从内部提拔财务经理兼任,虽然薪资省了,但效果打了折扣——财务经理既要管财务,又要管内控,精力不够,很多流程监督不到位。**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外部顾问+内部培养”**:如果暂时找不到合适的全职人员,可以先请我们加喜财税这样的专业机构做“内控顾问”,帮企业搭建体系,同时培养内部人员,等内部人员成熟了,再接手全职岗位。

第二个难点是“老板不重视”。很多创业者觉得“内控是花钱的事,不能直接赚钱”,不愿意设内控负责人。我之前遇到一个老板,直接说:“我宁愿花10万做广告,也不愿花5万请内控负责人。”结果半年后,因为“虚假报销”被税务局罚款20万,他才后悔莫及。**说服老板的关键,是“算账”**:把“不设内控负责人”的风险成本(比如税务罚款、经营损失)和“设内控负责人”的收益(比如税务风险降低、管理效率提升)对比一下,让老板看到“投入产出比”。我常用的一个说法是:“内控负责人的年薪,可能只是你一次税务罚款的零头,却能帮你省下10次罚款。”

第三个难点是“职责边界模糊”。很多企业设了内控负责人,但不知道他到底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比如有的内控负责人“越权”管业务,导致业务部门不满;有的“不作为”,只做“表面文章”,没真正发挥作用。我之前帮一家股份公司做内控咨询,发现他们的内控负责人天天盯着“报销流程”,却不管“采购流程”,结果采购部出了“价格虚高”的问题。后来我们帮他们制定了《内控负责人职责清单》,明确“管什么”(风险评估、流程监督、报告)、“不管什么”(业务决策、财务核算),这才解决了职责模糊的问题。**职责边界清晰,是内控负责人“有效履职”的前提**。

总结与建议

说了这么多,咱们再回到最初的问题:股份公司注册时,内部控制负责人是必须的吗?税务局有要求?**结论是:法律不强制,但监管“隐性要求”和经营“实际需要”让这个岗位成为“准必选项”;税务局虽然不直接要求,但税务合规的底层逻辑依赖内控,间接“倒逼”企业设立这个岗位**。从我的14年注册经验和12年财税咨询经验来看,**内控负责人不是“成本”,而是“投资”——它能帮你规避税务风险、经营风险,提升企业价值和融资能力**。

对企业来说,设立内控负责人要“因企制宜”:如果是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或国资背景企业,必须设;如果是大型股份公司,强烈建议设;如果是中小型股份公司,可以设兼职或先请外部顾问;如果是初创型股份公司,至少要明确“基础内控”的牵头人。记住,**内控体系的搭建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循序渐进”——先搭框架,再填细节,最后持续优化**。

未来,随着“以数治税”的深入推进和监管趋严,内控负责人的重要性只会越来越高。我建议企业老板们:与其等“出了问题再补救”,不如“主动布局,提前防范”。毕竟,**“防患于未然”永远是企业经营的“铁律”**。

加喜财税咨询企业深耕财税领域12年,服务过超500家股份公司注册与内控建设。我们认为,内控负责人不是注册时的“必选项”,但却是企业长期发展的“压舱石”。我们帮助企业从注册初期就规划内控体系,明确内控牵头人职责,结合企业规模和行业特点,搭建“风险可控、流程高效、税务合规”的内控框架,让企业在合规的基础上实现稳健增长。选择加喜财税,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为您的股份公司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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