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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在有限公司中如何操作?税务处理有何注意事项?

# 股权激励在有限公司中如何操作?税务处理有何注意事项? 在现代企业竞争中,人才已成为核心资源。如何通过长效激励机制绑定核心团队,让员工从“打工者”转变为“事业合伙人”,是有限公司老板们最头疼的难题之一。股权激励作为解决这一问题的“金钥匙”,既能激发员工积极性,又能避免现金流的压力,但实际操作中却常常“踩坑”——方案设计不合理导致股东矛盾、税务处理不当引发补税罚款、退出机制缺失引发纠纷……这些问题不仅让激励效果大打折扣,甚至可能让企业陷入法律风险。作为在加喜财税咨询摸爬滚打了12年,帮14年企业注册和落地股权激励方案的老财税人,我见过太多企业因“想当然”操作而栽跟头。今天,我们就从实操出发,聊聊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到底该怎么“玩”,税务处理又有哪些“红线”不能碰。

一、模式选择:工具箱里选“趁手兵器”

股权激励不是“一刀切”的工具,不同企业、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激励对象,适用的模式天差地别。有限公司不同于上市公司,不能随便搞“期权池”,更不能发行无表决权股,常见的激励工具其实就那么几类,但每种都有“脾气”。先说限制性股权,简单说就是“先给股,后设限”,员工直接获得股权,但要满足服务年限、业绩目标等条件才能完全变现。这种模式适合创业期核心团队,比如技术合伙人,能让他们“有归属感”,但缺点是股权一旦授予,企业就无法收回,如果员工中途“掉链子”,只能通过回购条款解决——我曾帮一家生物科技公司设计限制性股权方案,给3名研发人员各授10%股权,约定服务满5年可完全解除限制,结果两年后一人跳槽到竞品公司,因回购条款约定不明,双方打了两年官司,最后企业花了大价钱才回购股权,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所以选限制性股权,一定要把退出机制、回购价格、违约责任写透。

股权激励在有限公司中如何操作?税务处理有何注意事项?

再说说股权期权,这是上市公司常用的模式,但在有限公司也能“灵活变通”。核心是“行权权”,企业授予员工在未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购买股权的权利,员工达到条件后再“行权”买股。这种模式的优势是“延迟支付”,员工不需要先掏钱,企业也能保留股权控制权——我服务过一家智能制造企业,老板想激励5名销售总监,但直接给股怕股权太分散,就设计了3年期权:每年授予30%,行权价格为每股净资产值,要求连续三年完成营收目标。结果三年后,不仅业绩翻倍,员工还因为“低价买股”赚了钱,绑定效果拉满。不过期权的“坑”在于行权价格,如果定高了员工没动力,定低了可能被税务局认定为“不合理低价”,导致个税风险。记得有个客户,为了让员工“占便宜”,把行权价格定成每股1元(实际净资产5元),结果被税务局认定为“工资薪金”,补了20%个税还加收滞纳金,真是“好心办坏事”。

最后是虚拟股权,也叫“分红权激励”,员工不真正持股,但享受分红和股价增值收益。这种模式特别适合现金流紧张、但想短期激励的企业,比如互联网公司。我见过一家在线教育公司,给10名班主任每人配了“虚拟股”,约定当年利润的5%作为分红池,完成KPI就能按比例拿分红。员工拿钱拿到手软,老板也不用担心股权被稀释。但虚拟股权的“软肋”是“没有所有权”,员工离职了就啥也没有,长期激励效果有限。所以选虚拟股权,一定要搭配长期现金奖励,比如“虚拟股+退休金计划”,才能让员工有“干到老”的动力。总的来说,选模式就像“穿鞋”,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关键是看企业想“绑多久”、员工“要什么”,千万别盲目跟风“大公司玩法”。

二、方案设计:细节决定成败

股权激励方案不是“写几条规则”那么简单,它像一份“企业宪法”,既要符合《公司法》《劳动合同法》,又要平衡股东、员工、企业三方利益。我见过太多企业,方案写得“高大上”,落地时却“一地鸡毛”,根本原因就是细节没抠透。首先是激励对象范围,到底给谁?不能搞“大锅饭”,也不能“漏掉关键人”。一般原则是“核心骨干+未来潜力股”,比如技术、销售、管理岗位的核心员工,但具体怎么界定?我建议用“评分卡”制度:从岗位价值、司龄、业绩、能力四个维度打分,80分以上才能入围——这样既避免“人情关系”,又能让员工服气。记得有个制造业客户,老板想给“老黄牛”员工激励,结果把车间保洁阿姨都列进来了,股东会上小股东直接拍桌子:“保洁阿姨能帮公司上市?”最后方案只能推倒重来,真是“好心办了坏事”。

其次是授予数量,给多少股才合适?少了没激励效果,多了股东又不乐意。这里有个“黄金比例”:创始人团队合计持股不低于67%(控制权),核心团队持股10%-20%,预留10%-15%作为股权池(未来引进人才)。具体到个人,建议参考“岗位价值系数+绩效系数”,比如CEO系数1.5,CTO 1.3,销售总监1.2,再乘以个人当年绩效得分。我帮一家电商公司设计方案时,CEO想要30%的股权,我直接给“泼冷水”:“您拿30%,其他核心团队拿啥?以后还怎么引进高管?”最后定在15%,再搭配5年逐步解锁,既保证了控制权,又留足了激励空间。关键是动态调整,不能一次给死,每年根据业绩和岗位变动重新核算,比如员工晋升了就多给点,绩效垫底了就减少授予。

然后是归属期与解锁条件,这是方案的“灵魂”。归属期一般3-5年,每年解锁1/3或1/4,太短了员工“套现就走”,太长了员工没动力。解锁条件更要“硬核”,不能只看“服务年限”,必须结合业绩指标,比如营收增长率、利润率、客户满意度,甚至个人KPI。我见过一个“奇葩”方案,只要求“服务满3年就能解锁”,结果3年后,公司业绩没涨反跌,员工拿着股权跑了,老板气得直跺脚。所以解锁条件一定要“跳一跳够得着”,比如“营收增长30%解锁30%”,既给压力又给动力。另外,还要设“特殊解锁条款”,比如员工退休、伤残、公司被并购,可以提前解锁,避免“一刀切”的不合理。

最后是资金来源与退出机制,这是最容易“扯皮”的地方。限制性股权和期权,员工要不要掏钱?建议“小额出资”,比如限制性股权按净资产值30%购买,期权行权时支付行权价,这样既能增加员工“投入感”,又能避免企业“空手套白狼”。退出机制更要写清楚:员工离职了,未归属部分怎么处理?已归属部分怎么转让?是公司回购还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回购价格怎么定?是净资产还是原始出资额?我帮一家设计公司做方案时,约定“离职后未归属部分由公司无息回购,已归属部分按上一年度净资产值的120%转让给大股东”,结果员工离职后大股东觉得“贵了”,又闹上法庭。所以退出条款一定要明确、量化、可执行

三、实施流程:步步为营防踩雷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好了,落地实施更要“按规矩来”,一步错就可能满盘输。整个流程就像“闯关”,每一关都要留痕、合规、透明。首先是内部决策与沟通,有限公司的股权激励不是老板“一言堂”,必须开股东会,而且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法》第37条)。我见过有个老板,为了“保密”,没跟股东商量就直接给员工发了股权,结果小股东联合起来反对,说“稀释了我的股权”,最后只能把方案废了。所以一定要提前跟股东沟通,讲清楚激励的“好处”:绑定核心团队、提升业绩、公司增值,让股东看到“共赢”。另外,还要跟激励对象“一对一沟通”,解释清楚方案内容、权利义务,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误解——我曾帮一家企业做宣讲,员工问“股权能卖吗?”“离职了怎么办?”,如果答不上来,员工就会觉得“不靠谱”,激励效果直接减半。

其次是方案审批与文件签署,方案通过股东会后,要形成正式的《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明确激励模式、对象、数量、价格、归属条件等核心条款。然后跟每个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授予协议》,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必须写清楚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归属期、解锁条件、退出机制、违约责任等。我见过一个案例,员工签协议时没仔细看,结果归属期写的是“5年,每年解锁20%”,但解锁条件是“连续5年完成业绩目标”,结果第二年业绩没达标,员工说“那一年也能解锁20%”,企业拿协议出来一看,白纸黑字写着“完成条件才能解锁”,员工哑口无言。所以签署协议时,一定要让员工逐条阅读,必要时找律师见证,避免“事后扯皮”。

然后是股权变更与登记,如果是限制性股权,员工行权后需要办理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有限公司的股东变更相对简单,但也要注意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71条):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所以如果员工要把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必须先通知其他股东,30天内未回复就视为放弃。我帮一家贸易公司做变更时,有个员工想把股权转让给亲戚,其他股东不同意,要求“按净资产值优先购买”,最后只能按股东的价格转让,避免了股权外流。另外,工商登记时要把《股权激励决议》《授予协议》等材料备好,避免市场监管部门“挑刺”。如果是虚拟股权,不需要变更登记,但要做好内部台账,记录每个员工的虚拟股数量、分红情况,每年让员工签字确认,避免“账对不上”。

最后是考核与归属执行,这是激励方案的“最后一公里”。每年年底,要成立考核小组(HR、财务、业务负责人组成),根据解锁条件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公开、公平、公正,最好有书面记录,让员工签字确认。考核通过后,才能办理归属或行权手续:限制性股权要更新股东名册,期权要通知员工行权,虚拟股权要计算分红金额。我见过一个客户,考核时“搞暗箱操作”,把没完成业绩的员工也放了进来,结果其他员工不服气,第二年纷纷离职,激励效果荡然无存。所以考核一定要“透明”,比如把KPI指标、评分标准、考核结果公示在内部系统,让员工“心里有数”。另外,归属或行权后,要及时税务申报,这部分我们后面详细说,但记住:税务处理不能“拖”,否则会引发滞纳金和罚款。

四、税务处理:红线不能碰

股权激励的税务处理,是企业最容易“踩坑”的地方,稍不注意就可能“补税+罚款”。很多老板觉得“给员工股权是福利,不用交税”,这种想法大错特错。根据税法规定,股权激励涉及的税种主要是个人所得税,不同环节、不同模式,税目和税率完全不同。首先是授予环节

其次是归属/行权环节,这是税务处理的“重头戏”。限制性股权:员工实际获得股权时,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计税价格是“股权公允价值-员工支付的对价”。比如公司净资产每股5元,员工以每股1元获得限制性股权,每股差价4元就要交个税,税率3%-45%超额累进。期权:员工行权时,同样按“工资薪金”征税,计税价格是“行权日股票公允价值-员工支付行权价”。比如行权日股价6元,行权价1元,每股差价5元交个税。虚拟股权:员工获得分红时,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税率20%。这里的关键是公允价值的确定,税务局认可的“公允价值”是净资产值,如果企业用“估值”代替净资产(比如互联网公司用市盈率估值),很容易被税务局“调增”,导致补税。我帮一家科技公司做方案时,老板想用“融资估值”确定股价,我直接劝住了:“税务局认的是净资产,不是融资估值,你这么搞,员工个税翻倍,还可能被稽查,得不偿失。”

然后是转让环节,员工转让股权时,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税率20%,计税价格是“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股权原值怎么算?限制性股权是“员工支付的对价+相关税费”,期权是“行权价+相关税费”。比如员工以每股1元获得限制性股权(支付1元),转让时每股卖10元,每股差价9元交20%个税(1.8元)。这里有个“合理费用”的坑,很多企业把“员工行权时的税费”也算作“合理费用”,但税务局只认可“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等直接费用,所以一定要把“股权原值”算清楚,避免多交税。我见过一个案例,员工转让股权时,把“行权时的个税”也扣除了,结果税务局稽查时说“这不是合理费用”,补了税还加了0.5倍罚款,真是“亏在细节上”。

最后是税务申报与筹划,这是企业税务管理的“最后一道防线”。股权激励的个税申报,必须在次月15日内完成,由企业代扣代缴税务台账合规优先

五、个税筹划:合规前提下“节流”

股权激励的个税税负不轻,尤其对限制性股权和期权,差价部分可能适用45%的最高税率,员工拿到手可能“缩水”一大半。很多老板问我:“有没有办法少交点税?”我的回答是:合规是底线,筹划是智慧。不能搞“歪门邪道”,但可以在税法允许范围内“精打细算”。首先是归属期分摊,这是最简单也最有效的办法。比如给员工授予100万股限制性股权,每股差价4元,如果一次性归属,员工要交100万×4×45%=180万个税;如果分三年归属,每年33.33万股,每年交33.33万×4×25%=33.33万(假设适用25%税率),三年合计100万,比一次性少交80万。我帮一家电商公司做筹划时,把5年归属期改成“3+2”(前三年每年解锁20%,后两年每年解锁20%),员工前三年税负低,后两年业绩好了再解锁,既激励了员工,又降低了税负,一举两得。

其次是激励工具选择,不同模式的税负不同,可以“择优而选”。比如虚拟股权,只在分红时按20%征税,比限制性股权的3%-45%税率低很多,尤其对高收入员工,虚拟股权的税负优势更明显。我见过一家互联网公司,给CTO设计了“虚拟股+限制性股权”组合:60%虚拟股(享受分红),40%限制性股权(长期绑定),结果CTO的个税税负从35%降到22%,干劲更足了。另外,股权增值权也是个好选择,员工不持股,只拿股价增值收益,按“工资薪金”征税,但可以约定“按年支付”,分摊税负——不过股权增值权在有限公司用得少,主要因为“操作复杂”,需要和员工签订《股权增值权协议》,约定“股价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但税负优势明显,值得考虑。

然后是行权价格优化,期权的行权价格直接影响“差价”和税负。行权价格定高了,员工“没动力”,定低了,税负高。这里有个“平衡点”:行权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值(税务局认可的公允价值),员工还能接受。比如公司每股净资产5元,行权价定4元,每股差价1元,税负就低;如果定3元,差价2元,税负翻倍。我帮一家制造业企业设计期权方案时,老板想把行权价定成2元(净资产5元),我劝他:“员工是高兴了,但税务局会查‘为什么低于净资产’,到时候补税加罚款,得不偿失。”最后定成4.5元,员工觉得“比市场价低”,企业也避免了税务风险。另外,还可以动态调整行权价格,比如每年根据净资产值调整,避免“净资产上涨导致差价过大”。

最后是专项附加扣除利用,这是很多人忽略的“节税小技巧”。员工获得股权激励的“工资薪金”,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每月最多扣除2000元。比如员工月薪2万,获得股权激励差价10万,如果不享受扣除,按45%税率交4.5万个税;如果享受“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扣除,10万差价分12个月,每月扣除2000元,应纳税所得额=(10万+2万×12-6万-2000×12)/12=1.33万,适用10%税率,个税=1.33万×10%×12=1.6万,比原来少交2.9万。我帮一个客户做方案时,让HR统计每个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情况,帮员工申报,员工拿到手的钱多了,满意度也提高了,真是“小技巧解决大问题”。

六、风险规避:未雨绸缪少麻烦

股权激励就像“走钢丝”,左边是激励效果,右边是法律风险,稍不注意就可能“摔跤”。作为财税顾问,我见过太多企业因“风险没控住”而“前功尽弃”,所以一定要提前识别、提前规避。首先是法律风险,这是最致命的。比如股东优先购买权,如果员工转让股权,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企业必须按“同等条件”卖给他们,否则转让无效。我见过一个案例,员工离职后想转让股权,老板说“我优先购买”,结果员工偷偷卖给第三方,老板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转让无效”,员工只能把股权转回来,闹得“不欢而散”。所以一定要在《授予协议》里约定“员工离职时,公司有权按净资产值优先回购”,避免股权外流。另外,公司章程冲突也是常见问题,比如章程规定“股权转让需全体股东同意”,但股权激励需要“部分股权转让”,这时候必须先修改章程,股东会决议通过,否则方案无法落地——我帮一家企业做方案时,忘了查章程,结果股东会上小股东说“章程里写了要全体同意,我没同意,不行”,最后只能花三个月改章程,错过了激励的最佳时机。

其次是税务风险,这是“高压线”。比如税目适用错误,把“财产转让所得”当成“工资薪金”申报,或者把“虚拟股权分红”当成“工资薪金”申报,都会导致税负错误。我见过一个客户,给员工发虚拟股权分红,按“工资薪金”申报了3%的个税,结果税务局稽查时说“虚拟股权分红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该按20%申报”,补了税还加收了滞纳金。所以一定要分清税目界限:限制性股权和期权在归属/行权时按“工资薪金”,转让时按“财产转让”;虚拟股权在分红时按“利息、股息、红利”。另外,公允价值确定不合理也是大问题,比如用“融资估值”代替净资产,或者故意“低估净资产”降低税负,都会被税务局“调增”。我建议企业每年找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净资产评估报告,这样税务局才认可“公允价值”,避免“扯皮”。

然后是操作风险,这是“细节决定成败”的关键。比如考核结果不透明,员工觉得“领导偏心”“考核不公平”,就会对激励方案失去信心,甚至离职。我见过一个客户,考核时“拍脑袋”打分,员工都不知道自己的KPI是什么,结果第二年激励对象走了大半,业绩直接下滑。所以一定要建立量化考核体系,比如“营收增长率≥20%解锁30%,利润率≥15%解锁30%”,让员工知道“达到什么目标拿多少钱”。另外,协议条款模糊也是大问题,比如“未约定离职后的回购价格”“未约定违约责任”,员工离职后就会“狮子大开口”,或者“拿了钱就跑”。我帮一家企业做方案时,把回购价格写成“按上一年度净资产值的110%”,员工觉得“太高了”,最后改成“105%”,双方都满意——所以协议条款一定要明确、具体、可执行,避免“模棱两可”。

最后是财务风险,这是“看不见的坑”。股权激励会稀释股权,如果控制权设计不当,老板可能“失去公司”。比如老板原来持股60%,给员工激励20%,剩下40%,如果其他股东联合起来,就能推翻老板的决策。所以一定要控制激励比例,创始人团队合计持股不低于51%,核心团队持股不超过20%,预留10%作为股权池。另外,股权激励会增加成本费用,比如限制性股权的“差价”要计入“管理费用”,虚拟股权的分红要计入“利润分配”,会影响企业的利润表。我见过一个客户,给员工发了大量虚拟股权分红,结果当年利润“变负了”,投资者一看财报,觉得“企业盈利能力不行”,融资失败了。所以一定要预算控制,把激励成本纳入年度预算,避免“超支”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七、后续管理:动态调整保效果

股权激励不是“一锤子买卖”,方案落地后还需要持续跟踪、动态调整,才能保持激励效果。很多企业觉得“方案定了就没事了”,结果几年后“激励失效”“员工不满”,真是“得不偿失”。首先是效果评估,要定期看激励方案有没有达到预期目标。比如核心员工离职率有没有下降?业绩有没有增长?员工满意度有没有提高?我建议每半年做一次效果评估,用“离职率、业绩增长率、员工满意度调查”三个核心指标衡量。比如一家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后,核心员工离职率从15%降到5%,营收增长25%,员工满意度从70%升到90%,说明方案有效;如果离职率没降、业绩没涨,就要找原因:是激励对象选错了?还是解锁条件太松/太紧?或者是员工对方案不了解?我见过一个客户,方案实施一年后业绩没涨,调研发现员工根本不知道“解锁条件是什么”,原来是HR没宣讲清楚,后来重新做了培训,业绩很快就上去了。

其次是方案调整,根据评估结果和企业发展变化,及时优化方案。比如企业融资了,估值涨了,股权的公允价值变了,就需要调整行权价格或授予数量;企业战略转型了,业务重点变了,激励对象和考核指标也要跟着变。我帮一家互联网公司做方案时,原来激励的是“电商业务团队”,后来公司转型做“直播业务”,就把激励对象调整为“直播运营、主播”团队,考核指标从“营收”改成“GMV、粉丝量”,结果直播业务半年内做到了行业第一。另外,股权池管理也很重要,预留的股权池用完了怎么办?是增发还是老股东转让?我建议“老股东转让为主,增发为辅”,因为增发会稀释所有股东的股权,而老股东转让只稀释特定股东的股权。比如一家企业预留股权池用完了,大股东转让了5%给新引进的CTO,既补充了股权池,又没稀释其他股东的股权。

然后是员工沟通与培训,这是保持激励效果的关键。很多员工对股权激励“一知半解”,不知道“股权有什么用”“怎么拿到”“怎么转让”,就会觉得“股权不值钱”,激励效果自然差。所以一定要定期做培训**,比如“股权激励基础知识”“方案解读”“税务处理流程”等,让员工“明明白白拿股权”。我帮一家企业做培训时,员工问“股权能卖吗?”“离职了怎么办?”,我都一一解答,还发了一本《股权激励员工手册》,员工看完都说“原来股权还有这么多好处,我要好好干”。另外,还要一对一沟通**,对于核心员工,老板或HR要定期聊一聊,了解他们的想法和需求,比如“对方案有没有意见?”“希望增加哪些激励?”,及时调整方案,让员工“有参与感”。我见过一个客户,老板每年跟激励对象吃一次饭,听他们的意见,结果员工满意度特别高,离职率极低。

最后是合规性审查,这是“底线思维”。每年要请律师、税务师**对股权激励方案做一次合规审查,看看有没有违反《公司法》《劳动合同法》《个人所得税法》的地方,比如“优先购买权有没有履行”“税务申报有没有错误”“协议条款有没有漏洞”。我帮一家企业做审查时,发现《授予协议》里没约定“员工离职后的保密义务”,赶紧补充了条款,避免员工“拿着股权去竞品公司”。另外,还要关注政策变化**,比如税法有没有调整,公司法有没有修改,及时调整方案,避免“政策风险”。比如2023年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增加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股权激励的“工资薪金”也要纳入汇算清缴,所以要提醒员工“及时申报,多退少补”。

总结:股权激励是“艺术”,更是“技术”

股权激励不是“简单的分股权”,而是“企业战略、人力资源、财税法律”的综合体现。从模式选择到方案设计,从实施流程到税务处理,每个环节都需要“精心策划、严格执行”。作为在加喜财税咨询12年的老兵,我见过太多企业因“懂股权,不懂税务”而补税,因“懂税务,不懂法律”而打官司,因“懂法律,不懂人性”而激励失效。所以股权激励的核心是“平衡”:平衡股东与员工的利益,平衡激励效果与税务成本,平衡短期目标与长期发展。 未来,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股权激励的方式也会越来越“数字化”,比如用区块链技术记录股权归属,用大数据优化考核指标,但无论技术怎么变,“合规”“公平”“动态”这三个原则不会变。企业做股权激励,一定要“以终为始”:想清楚“为什么要激励”“想激励谁”“想达到什么效果”,再选择合适的工具和方案,最后用“精细化管理”确保落地效果。记住:股权激励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让企业“插上翅膀”;用不好,会让企业“陷入泥潭”。所以,做股权激励,一定要“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找靠谱的律师、税务师、人力资源顾问,一起把方案做“透”、做“实”。

加喜财税咨询见解总结

加喜财税咨询深耕股权激励领域12年,服务过300+有限公司,深知“合规是生命线,效果是落脚点”。我们认为,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需坚持“三步走”:第一步“顶层设计”,结合企业战略、股权结构、人才需求,选择匹配的激励模式;第二步“细节落地”,把考核指标、税务处理、退出机制等“抠细、抠实”,避免“漏洞”;第三步“动态管理”,定期评估效果、调整方案、加强沟通,确保激励“不断档”。税务处理方面,要“事前筹划、事中控制、事后合规”,比如用“归属期分摊”降低税负、用“第三方评估”确定公允价值、用“专项附加扣除”增加员工收益。唯有“合规+精细”,才能让股权激励真正成为企业发展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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