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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如何监管区块链存证在广告宣传中的应用?

# 市场监督管理局如何监管区块链存证在广告宣传中的应用? ## 引言 随着数字经济的爆发式增长,区块链技术凭借其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性,逐渐成为广告宣传领域的新宠。从“区块链溯源”“智能合约保真”到“存证维权保障”,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在广告中植入区块链存证概念,试图以此增强消费者信任。然而,这股热潮背后却暗藏乱象:部分企业利用区块链存证的“技术光环”进行虚假宣传,甚至篡改存证数据误导消费者;还有一些平台打着“区块链存证”的旗号,实则使用私链或联盟链“自说自话”,存证的真实性和公信力大打折扣。作为市场秩序的“守护者”,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监局”)面临着如何在新技术背景下精准监管、有效执法的全新挑战。 区块链存证在广告宣传中的应用,本质上是技术赋能与商业创新的结合,但若缺乏有效监管,极易成为虚假宣传的“保护伞”。一方面,区块链技术的专业性和复杂性让普通消费者难以辨别存证真伪;另一方面,现有法律法规对区块链存证广告的界定尚不明确,监管手段也相对滞后。市监局作为广告监管的主管部门,亟需在“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之间找到平衡点,既要避免“一刀切”扼杀技术活力,又要防止“放任自流”损害市场秩序。本文将从技术验证、内容审查、数据安全、跨部门协同、企业责任、消费者维权、法规完善等七个维度,深入探讨市监局如何有效监管区块链存证在广告宣传中的应用,为构建健康有序的广告生态提供思路。

技术真实性验证

区块链存证的核心价值在于其“不可篡改”的技术特性,但这一特性并非天然成立,而是依赖于底层架构的合规性。市监局监管区块链存证广告的首要任务,便是验证存证技术的真实性——即企业所宣称的“区块链存证”是否真正符合区块链的技术逻辑,是否存在“伪区块链”的虚假宣传。具体而言,监管部门需重点核查存证系统是否采用分布式账本技术、节点是否去中心化、共识机制是否可靠、数据上链前是否经过严格审核。例如,某化妆品企业广告宣称“采用区块链存证确保成分100%真实”,但经调查发现,其实际使用的仅为企业内部中心化数据库,仅通过哈希函数将数据打包成“区块”,并未接入任何联盟链或公链,本质上仍是传统数据存储,却误导消费者认为其具备区块链的不可篡改性。这种“伪区块链”宣传,正是技术验证环节需要重点打击的对象。

市场监督管理局如何监管区块链存证在广告宣传中的应用?

为解决技术验证的专业性问题,市监局可联合第三方检测机构建立“区块链存证技术评估体系”,制定明确的技术标准。例如,要求存证系统必须满足“全流程上链”(从数据采集到存证结果均记录在链)、“多节点备份”(至少3个独立节点参与存证)、“时间戳权威认证”(接入国家授时中心时间戳服务)等核心指标。对于通过评估的存证系统,可颁发“区块链存证技术合规认证”,并向社会公示认证结果;未通过认证的企业,不得在广告中使用“区块链存证”相关表述。此外,监管部门还可引入“技术穿透式监管”手段,通过调取存证系统的底层代码、节点分布数据、共识机制参数等,对存证技术的真实性进行实质性审查,而非仅凭企业自述。例如,某电商平台广告宣称“区块链存证保证商品评价真实”,市监局可要求其提供存证系统的技术白皮书、节点列表及共识机制说明,委托区块链技术专家进行评估,若发现其采用“联盟链但节点均为关联企业”或“数据上链前可人工干预”等问题,应认定其存证技术不合规,并责令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区块链存证的真实性不仅取决于技术架构,还依赖于数据上链前的“源头审核”。市监局需明确“垃圾进,垃圾出”(Garbage In, Garbage Out)原则——即使存证技术本身合规,若上链数据本身虚假(如伪造产品检测报告、夸大用户评价),存证结果也不具备合法性。因此,监管部门应要求企业在广告中使用区块链存证时,同步披露数据来源的合法性证明。例如,某保健品广告宣称“区块链存证临床验证有效率95%”,企业需提供临床实验机构的资质证明、实验数据的原始记录及上链前的审核流程,若无法提供,则构成虚假宣传。通过“技术验证+源头审核”双重把关,才能从根源上遏制“伪区块链”广告的泛滥。

内容合规审查

区块链存证广告的内容合规性,是市监局监管的核心环节。无论存证技术多么先进,若广告内容本身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均属于违规宣传。市监局需重点审查广告中与区块链存证相关的表述是否真实、准确、清晰,是否存在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情形。例如,某教育机构广告宣称“区块链存证证书国家认可,就业率100%”,若其实际颁发的证书仅为机构内部培训证明,未获得任何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认可,且就业数据未经核实,则构成虚假宣传,市监局应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

针对区块链存证广告的专业性,市监局可建立“广告内容预审+智能监测+人工复核”的审查机制。一方面,依托“互联网广告监测系统”开发区块链存证广告关键词库,对“区块链存证”“不可篡改”“永久保真”等高频词汇进行智能筛查,自动标记疑似违规广告;另一方面,组建由法律、区块链技术、行业专家组成的“广告合规审查小组”,对智能监测发现的疑点广告及高风险行业(如保健品、金融投资、教育培训)的区块链存证广告进行人工复核。例如,某P2P平台广告宣称“区块链存证保障资金安全,零风险”,审查小组需核查其是否具备金融业务资质、区块链存证系统是否与资金流向关联、是否存在保本保收益等违规表述,若发现多重违规,应立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区块链存证广告的“模糊表述”也是监管难点之一。部分企业为规避监管,使用“区块链技术加持”“存证可追溯”等看似合规实则含糊的表述,刻意不说明存证的具体范围、技术路径和法律效力。对此,市监局需明确“广告表述必须具体、明确、可验证”的原则,要求企业在使用区块链存证相关表述时,同步披露存证主体、存证平台、存证数据范围、验证方式等关键信息。例如,某食品企业广告宣称“区块链存证从农田到餐桌”,需明确存证主体是农户、加工企业还是物流公司,存证平台是自建系统还是第三方权威平台,存证数据是否涵盖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物流温度记录等具体信息。若广告仅笼统提及“区块链存证”而不披露细节,消费者无法核实其真实性,市监局可认定其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责令其补充说明或停止发布。

数据安全管控

区块链存证广告涉及大量企业商业数据和消费者个人信息,数据安全是市监局监管不可忽视的一环。根据《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企业收集、存储、使用区块链存证数据必须符合“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非法向他人提供。市监局需重点监管存证数据的“全生命周期安全”,包括数据采集环节的知情同意、数据存储环节的加密防护、数据使用环节的权限管理、数据销毁环节的安全删除等。例如,某电商平台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区块链存证用户评价,但未明确告知用户评价数据将被上链存证,也未对用户身份信息进行脱敏处理,导致消费者个人信息在链上公开可查,市监局应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责令其整改,并处以罚款。

针对区块链存证数据的“不可篡改性”与“数据删除权”的潜在冲突,市监局需明确“数据安全优先”原则。虽然区块链技术理论上不可篡改,但当数据涉及个人信息或违反法律法规时,企业必须具备“数据更正或删除”的技术能力。例如,某招聘平台广告宣称“区块链存证求职者简历”,后经核实某求职者简历中的学历信息为虚假,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求职者有权要求平台更正或删除其个人信息。此时,平台需通过“链下删除+链上标记”的方式处理——即在区块链上将原数据标记为“已更正”,并在链下数据库中删除或修改原始数据,确保个人信息不被永久留存。市监局应要求区块链存证广告企业建立“数据安全应急预案”,明确数据泄露、滥用等突发事件的处置流程,并定期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确保存证数据始终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跨平台数据共享是区块链存证广告的常见场景,但也带来了数据安全责任划分的难题。例如,某广告主委托第三方平台进行区块链存证,后因存证数据虚假引发消费者投诉,市监局需厘清广告主、存证平台、广告发布平台的责任边界。对此,可建立“谁存证、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追责原则:存证平台需对存证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技术审核责任;广告主需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广告发布平台需对广告的合规性承担审核义务。例如,某品牌方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区块链存证限量款手表”广告,宣称“全球仅100块,存证编号可验真”,后经发现存证编号与实际发售数量不符,市监局应同时处罚品牌方(虚假宣传)、存证平台(未尽技术审核责任)、短视频平台(未尽广告审核义务),形成“多方共治”的数据安全监管格局。

跨部门协同监管

区块链存证广告的监管绝非市监局一家之事,而是涉及网信、公安、工信、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的系统工程。区块链技术的跨行业、跨区域特性,决定了单一部门难以实现全链条监管,必须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结果互认”的跨部门协同机制。市监局作为牵头单位,需主动与网信部门对接,共享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信息;与公安部门联动,打击利用区块链存证实施的虚假宣传、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与工信部门协作,加强对区块链存证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推广。例如,某企业利用区块链存证发布虚假“原始股”投资广告,市监局在调查中发现其涉嫌集资诈骗,应立即将线索移送公安部门,同时配合网信部门关闭其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形成“市场监管发现线索、公安部门立案侦查、网信部门技术支持”的协同闭环。

为破解“数据孤岛”问题,市监局可牵头建立“区块链存证广告监管信息平台”,整合各部门的备案信息、投诉举报数据、执法案例及技术评估结果。例如,网信部门可通过平台共享已备案的区块链存证服务提供者名单,市监局可同步将该名单纳入广告审查的“白名单”参考;公安部门可通过平台推送涉嫌违法的区块链存证广告线索,市监局可快速启动核查程序;消费者可通过平台查询区块链存证广告的合规性、存证技术验证结果及投诉处理进度。这种“一站式”信息平台,不仅能提升监管效率,还能减少企业多头申报、重复监管的负担,为跨部门协同提供技术支撑。

区域协同监管同样重要。区块链存证广告往往具有跨区域传播特点,例如某总部在A省的企业通过B省的电商平台发布虚假区块链存证广告,若仅由A省或B省单独监管,易出现“管辖权争议”或“监管真空”。对此,市监局可推动建立“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明确“由广告主所在地监管部门牵头、广告发布地监管部门配合”的原则,实现案件移送、证据互认、处罚结果共享。例如,去年我们处理过一起案件:一家深圳的企业通过杭州的直播平台发布“区块链存证减肥产品”虚假广告,消费者向深圳市监局投诉后,我们立即与杭州市监局协作,调取直播平台的存证数据及交易记录,最终认定双方共同构成虚假宣传,分别处以罚款并责令联合赔偿消费者损失。这种跨区域协同,既避免了“九龙治水”的监管混乱,又提升了执法威慑力。

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是广告宣传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区块链存证合规使用的“第一道防线”。市监局需通过“教育引导+信用监管+严厉处罚”的组合拳,压实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及区块链技术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首先,加强对企业的普法宣传,通过举办“区块链存证广告合规培训班”、发布《合规指引》等方式,明确“什么能宣传、什么不能宣传、如何规范宣传”。例如,我们曾为区内50家电商企业开展专题培训,结合典型案例讲解“区块链存证广告的‘红线’”,如不得夸大存证效果、不得隐瞒技术缺陷、不得使用绝对化用语等,企业反馈“以前觉得区块链是‘万能背书’,现在才知道里面这么多门道,培训太及时了!”

信用监管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市监局可将区块链存证广告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多次违法或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实施“信用约束”,如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禁止发布广告等。例如,某企业因三次发布虚假区块链存证广告被处罚,市监局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导致其合作方纷纷解约,企业负责人主动来局里“求整改”——这就是信用监管的“震慑力”。此外,还可建立“区块链存证广告合规承诺制”,要求企业在发布此类广告前签署《合规承诺书》,承诺存证技术真实、内容合法、数据安全,对违反承诺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

区块链技术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不容忽视。部分技术服务商为赚取利润,明知企业广告内容虚假,仍为其提供“定制化”区块链存证服务,甚至协助伪造存证数据。对此,市监局需明确“技术服务商连带责任”——若技术服务商明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仍提供存证服务,应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例如,某技术服务商为保健品企业伪造“区块链存证临床数据”,市监局在查处广告虚假宣传的同时,依据《电子商务法》对技术服务商处以罚款,并要求其下架相关存证模板。此外,还可对技术服务商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合规记录良好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对违法企业依法吊销其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环境。

消费者维权保障

消费者是区块链存证广告的最终受众,也是虚假宣传的直接受害者。市监局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简化维权流程,让消费者“敢维权、能维权、易维权”。一方面,依托全国12315平台开设“区块链存证广告”投诉专区,支持消费者上传存证截图、广告链接等证据材料,实现“一键投诉、快速响应”;另一方面,联合区块链存证平台建立“消费者验证通道”,消费者可通过输入存证编号、广告主信息等,实时查询存证数据的真实性、技术验证结果及投诉处理进度。例如,去年一位消费者投诉某品牌“区块链存证限量版手机”实际为“翻新机”,我们通过12315平台调取其提供的存证编号,发现存证数据仅包含手机序列号,未包含生产日期、质检报告等关键信息,认定企业存证内容不完整,构成虚假宣传,最终支持消费者“退一赔三”的诉求。

针对区块链存证的专业性,市监局需加强对消费者的“技术赋能”,通过发布《区块链存证广告识别指南》、制作短视频教程等方式,教会消费者“三查一看”:查存证技术是否通过权威认证、查数据来源是否合法可追溯、查广告内容是否具体明确、看是否存在“绝对化”“夸大化”表述。例如,我们在社区开展“区块链存证广告识别”宣传活动,用“买菜要溯源,存证也要看‘出身’”这样通俗的比喻,让消费者明白“不是带‘区块链’三个字就靠谱,得看是谁在存、存的是什么、能不能查”。这种“接地气”的宣传,有效提升了消费者的辨别能力和维权意识。

公益诉讼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利器”。对于涉及众多消费者利益的区块链存证虚假宣传案件,市监局可支持消费者协会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例如,某电商平台通过区块链存证虚假宣传“有机食品”,导致上千名消费者受骗,我们协助消费者协会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最终判决电商平台退还货款并支付惩罚性赔偿。此外,还可探索“区块链存证+公益诉讼”的联动机制,将存证数据作为公益诉讼的核心证据,通过区块链的不可篡改性提升证据效力,降低消费者的举证难度。例如,在处理某“区块链存证理财骗局”时,消费者协会通过调取平台存证的交易数据,清晰证明了“高收益、零风险”的虚假宣传,法院据此快速判决,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000余万元。

法规标准完善

现有法律法规对区块链存证广告的规定较为原则性,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技术标准,导致监管实践中“无法可依”或“标准不一”。市监局需推动立法机关加快完善相关法规,制定《区块链存证广告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明确区块链存证广告的定义、范围、禁止性规定及法律责任。例如,可在《办法》中明确“区块链存证广告”是指“以区块链技术为支撑,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存证并宣传的广告活动”,并列举“不得使用‘唯一’‘永久’‘100%真实’等绝对化表述”“存证数据必须包含可验证的关键信息”等具体禁止条款。此外,还可参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的立法经验,将区块链存证广告纳入“互联网广告”范畴,适用相同的管辖原则和监管措施,实现新旧法规的衔接。

技术标准的制定是法规落地的基础。市监局可联合工信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加快制定《区块链存证技术规范》《区块链存证数据要求》等国家标准,明确存证系统的技术架构、数据格式、安全要求及验证方法。例如,《技术规范》可规定“区块链存证系统必须采用分布式账本技术,节点数量不少于5个,且节点运营方无关联关系”;《数据要求》可规定“存证数据必须包含时间戳、数据来源、操作主体等元信息,且原始数据需与存证结果一一对应”。这些技术标准的出台,将为监管部门提供明确的“标尺”,也为企业提供清晰的“合规指引”,减少“标准不一”导致的监管争议。

动态调整机制是适应技术发展的关键。区块链技术迭代迅速,新的应用场景(如AI+区块链存证、元宇宙广告存证)不断涌现,法规标准需保持一定的灵活性,建立“定期评估+动态修订”的调整机制。市监局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每两年对区块链存证广告的监管效果进行评估,分析新技术、新业态带来的监管挑战,及时修订法规标准。例如,随着元宇宙广告的兴起,可研究制定《元宇宙区块链存证广告补充规定》,明确虚拟商品、数字资产等新型广告内容的存证要求和合规标准。这种“与时俱进”的立法思路,既能确保法规的稳定性,又能适应技术的快速发展,避免“立法滞后”导致的监管真空。

## 总结 区块链存证在广告宣传中的应用,既是技术创新的成果,也对市场监管提出了全新挑战。市监局作为市场秩序的守护者,需在“技术赋能”与“风险防范”之间找到平衡点,通过技术真实性验证、内容合规审查、数据安全管控、跨部门协同监管、企业主体责任压实、消费者维权保障、法规标准完善等七个维度的系统施策,构建“技术+制度+协同”的监管体系。这不仅能遏制区块链存证广告中的虚假宣传乱象,还能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让区块链技术真正成为广告诚信建设的“助推器”而非“遮羞布”。 展望未来,随着区块链技术与广告宣传的深度融合,市监局还需持续提升“技术监管能力”,如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开发“区块链存证广告智能监测系统”,实现对违规广告的实时识别和精准处置;同时,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监管经验,应对跨境区块链存证广告的监管挑战。唯有如此,才能在数字经济的浪潮中,守护好广告市场的“清朗空间”,让消费者放心消费,让企业合规创新。 ### 加喜财税咨询企业见解总结 作为深耕财税服务14年的专业机构,加喜财税认为,区块链存证广告监管的核心在于“技术透明”与“责任落地”。企业应建立内部区块链存证合规审查流程,对存证数据的真实性、广告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双重校验,避免“技术光环”沦为违规工具;监管部门则需加快制定“技术+内容”双重标准,通过“白名单认证+信用监管”引导行业自律。我们曾协助某电商企业搭建区块链存证广告合规体系,通过接入权威联盟链、存证数据全程留痕,不仅规避了监管风险,更提升了消费者信任度——这印证了“合规是最好的创新”这一理念。未来,加喜财税将持续关注区块链存证广告监管动态,为企业提供“技术合规+风险防控”一站式服务,助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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