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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变更后,经营范围变更,是否需要变更公司章程?

# 法人变更后,经营范围变更,是否需要变更公司章程?

在创业和经营企业的路上,“变更”几乎是家常便饭。有的老板今天换了个法人代表,明天想拓展点新业务,经营范围一调整,心里就开始犯嘀咕:“公司章程是不是也得跟着改?”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藏着不少法律和实操的“坑”。我做了14年企业注册和财税咨询,见过太多因为没搞清楚这个问题,要么被市场监管局罚款,要么在合作中栽跟头的案例。今天咱们就来掰扯明白:法人变更后,经营范围变更,到底要不要改公司章程?这事儿可不是“可改可不改”的小事,而是关乎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的“生死线”。

法人变更后,经营范围变更,是否需要变更公司章程?

法律明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公司的经营范围。”而第十二条又进一步指出:“公司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这就从法律层面把事儿说死了:经营范围是公司章程的“法定必备条款”,变更经营范围必须同步修改章程,否则就不符合法律规定。换句话说,章程就像公司的“宪法”,经营范围是宪法里明确写明的“国家基本政策”,政策变了,宪法不跟着改,那不就乱套了?

可能有老板会问:“我法人变更了,经营范围没变,需要改章程吗?”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变更法定代表人属于“公司章程需要载明的事项”,所以法人变更本身就需要修改章程。但咱们今天聊的是“经营范围变更”,这时候即使法人没变,只要经营范围动了,章程也必须改。这俩事儿其实是独立的:法人变更是“换法人代表”,经营范围变更是“换业务赛道”,但章程作为“总纲领”,不管哪个变,都得跟着调整。

再往深了说,为什么法律非要这么规定?因为章程是公司对外公示的“身份证明”,经营范围直接关系到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比如一家原本做餐饮的公司,章程里写的经营范围是“餐饮服务”,现在想增加“食品销售”,如果不改章程,那它在法律上还是“只能做餐饮”,一旦签了食品销售合同,对方一看章程,立马就能质疑你“超范围经营”,合同效力都可能受影响。所以法律强制要求章程与经营范围一致,本质是为了保护交易相对方的知情权,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性

章程核心地位

章程到底在公司里扮演什么角色?简单说,它是公司的“根本大法”,从公司成立到运营、变更、解散,所有重大事项都得按章程来。经营范围作为章程的核心条款之一,相当于给公司的业务画了个“圈”,在这个圈里做事,合法合规;出了这个圈,就可能面临风险。我见过有个客户,做软件开发的,章程里经营范围写着“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后来想搞“人工智能算法研发”,觉得“差不多就没改章程”,结果跟甲方签合同时,甲方法务仔细一看章程,直接说“你们经营范围没这个,合同没法签”,最后只能灰溜溜回去改章程,耽误了半个月的项目进度。

章程的“核心地位”还体现在它对公司内部治理的约束力上。股东会、董事会、高管的职权划分,利润分配方式,股权转让规则……这些都在章程里写明。经营范围变更往往伴随着公司战略的调整,这时候如果章程不跟着改,内部决策就可能“名不正言不顺”。比如一家公司要新增“跨境电商”业务,需要股东会通过决议,但章程里如果没明确“经营范围变更的表决程序”,股东之间就可能扯皮,有的股东说“得全体同意”,有的说“过半数就行”,最后闹到打官司,何必呢?章程就像“游戏规则”,规则改了,玩法也得跟着变,不然游戏就没法玩了

另外,章程还是公司应对外部监管的“护身符”。市场监管局、税务局、银行这些部门,审核公司业务时,第一件事就是看章程。经营范围和章程不一致,轻则责令整改,重则罚款。我去年有个客户,做环保设备的,经营范围变更后没改章程,被市场监管局抽查到,开了5000元罚单,还要求限期补办变更,不然直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要知道,一旦进了异常名录,招投标、贷款、甚至出行都会受影响,那损失可就大了。

不变更风险

最直接的风险,就是法律处罚。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范围变更不改章程,本质上就是“未办理变更登记”,轻则罚款,重则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我见过一个极端案例,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后三年没改章程,期间因为超范围经营被投诉多次,市场监管局最终直接吊销了执照,老板哭都来不及——公司没了,所有努力都白费。

其次是合同风险。如果经营范围和章程不一致,公司签订的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比如一家建材公司,章程里经营范围是“建材销售”,但实际做了“建筑工程施工”,结果工程出了质量问题,业主起诉到法院,法院一看章程,直接认定合同无效,公司不仅拿不到工程款,还得赔偿损失。这种案例在建筑行业特别常见,很多老板觉得“实际做了就行”,殊不知法律只认“登记的”,不认“实际的”

还有信用风险。现在都讲究“信用社会”,一旦因为经营范围和章程不一致被处罚,公司的“信用记录”就会留污点。这些污点会公示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银行看到会收紧贷款,客户看到会怀疑你的实力,甚至政府部门在评优评先时也会把你排除在外。我有个客户,因为没及时改章程,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来想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结果初审就因为“信用问题”被刷下来了,损失了几十万的政策补贴,肠子都悔青了。

实操流程指南

那具体怎么变更章程呢?第一步肯定是开股东会。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的,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所以得提前准备好股东会决议,写清楚“因经营范围变更,需修改公司章程第X条,原经营范围为‘XXX’,变更为‘XXX’”,然后让股东签字盖章。这里要注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不是“股东人数三分之二”,而是“出资比例三分之二”,有些小股东虽然占股少,但只要能联合起来达到三分之二就行,这点一定要跟客户讲清楚,避免股东之间产生误会。

第二步是起草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如果只是小范围调整经营范围,比如增加一两项业务,用“章程修正案”就行,注明“根据X年X月X日股东会决议,第X条修改为……”;如果经营范围变动较大,或者章程其他条款也需要调整,最好重新起草一份新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的内容必须跟股东会决议一致,不能擅自增减。我见过有客户自己改章程,结果把“法定代表人职权”也改了,但股东会决议里没提,最后到市场监管局被退回,白跑一趟。

第三步是提交变更登记。材料一般包括: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现在很多地方都推行“一网通办”,可以在市场监管局官网提交电子材料,不用跑现场。但要注意,如果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比如食品经营、危险化学品),必须先拿到许可证,才能办理变更登记,不然会被卡住。我去年有个客户做食品的,新增“食品销售”,以为先改章程就行,结果市场监管局说“你得先拿食品经营许可证”,又回去折腾了半个月,差点耽误了开业。

第四步是领取新营业执照。变更登记通过后,市场监管局会换发新的营业执照,上面的经营范围和章程内容一致。拿到执照后,别忘了同步更新税务登记、银行账户信息,还有公司官网、宣传册这些对外公示的材料。我见过有客户改完章程忘了改官网,结果客户看到网上还是旧经营范围,打电话来问“你们是不是不做新业务了”,差点把客户搞丢了。

登记机关要求

不同地区的市场监管局对章程变更的要求可能有些细微差别,但核心原则都是一致的:经营范围与章程必须完全一致,且变更登记必须“同步办理”。比如上海市场监管局要求,经营范围变更和章程变更必须同时提交材料,不能分开办;深圳则允许先办经营范围变更,再补章程变更,但必须在30天内完成。所以客户在办理前,最好先咨询当地市场监管局,或者找专业的财税代理帮忙,避免因为“地域差异”踩坑。

登记机关审核时,会重点看什么呢?第一是股东会决议的表决比例,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不然决议无效;第二是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的内容,是否与经营范围变更一致,有没有错别字、漏项;第三是材料是否齐全,比如法人变更的话,还要提交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我见过有个客户,股东会决议上股东签名写得潦草,市场监管局要求重新打印签字,耽误了三天,所以材料一定要“干净、整洁、规范”,别因为这些小事耽误事。

还有一个常见的误区:是不是只要经营范围变更了,章程里所有相关条款都要改?比如经营范围增加了“技术开发”,那章程里的“研发投入占比”“知识产权归属”是不是也得调整?这得分情况。如果章程里没写这些细节,就不用改;如果写了,而且跟新业务相关,那就得同步修改。比如某科技公司章程里规定“每年研发投入不低于营收的5%”,现在新增“人工智能研发”,那可能就要改成“每年研发投入不低于营收的8%”,这样才能体现公司的战略调整。

税务关联影响

经营范围变更后,税务登记也得跟着变,这和章程变更是“连环套”。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纳税人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变更登记。如果不办,税务机关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我见过有个客户,变更经营范围后没改章程,也没办税务变更,结果被税务局查出,不仅要补税,还罚了5000元,真是得不偿失。

更关键的是,经营范围变更会影响税种核定和发票领用。比如原来经营范围是“销售货物”,核定的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现在新增“技术服务”,那可能需要增加“增值税(现代服务税目)”,税率可能从13%变成6%。如果没及时变更,开了6%的税率发票,就会被认定为“发票适用税率错误”,不仅要补税,还可能涉及“虚开发票”的风险。另外,新增经营范围如果涉及“免税项目”或“减税项目”,比如“技术转让”,那及时变更还能享受税收优惠,不然错过就亏大了

还有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跟经营范围密切相关。比如新增“环保设备研发”,那研发费用就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如果没变更章程,税务局可能会认为你“不具备研发资格”,不能享受优惠。我有个客户,做机械制造的,新增“节能技术研发”,及时变更了章程和税务登记,一年下来多抵扣了20多万的企业所得税,相当于白捡了一笔钱。

行业案例解析

案例一:某科技公司“想当然”吃亏记。去年有个客户,做软件开发的,章程里经营范围是“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后来觉得AI火,就想新增“人工智能算法研发”,觉得“软件开发”和“AI研发差不多”,就没改章程,也没办变更登记。结果跟一家AI公司签合同时,对方法务仔细一看章程,直接说“你们经营范围没有‘人工智能算法研发’,合同无效”。客户急了,赶紧找我们帮忙改章程,从股东会决议到提交变更,折腾了整整一周,才把合同签了,结果错过了最佳合作时机,损失了近百万的订单。说实话,这种“想当然”的心态在老板里太常见了,总觉得“差不多就行”,但法律和客户可不认“差不多”

案例二:餐饮公司“及时改章程”顺利拿订单。今年初有个客户,做餐饮的,经营范围是“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限预包装食品)”。后来想增加“网络外卖配送”,第一时间联系我们改章程。我们帮他准备了股东会决议,修改了章程经营范围,同步办理了工商和税务变更。结果刚好赶上某外卖平台的“新商家入驻”活动,因为章程和经营范围一致,很快就通过了平台审核,一个月内外卖订单就占了公司总营收的30%。客户后来跟我说:“幸亏听了你们的话,不然这外卖业务就黄了,现在每月多赚十几万。” 这就是“合规先行”的好处,看似麻烦,实则能抓住机会

案例三:咨询公司“不重视章程”被罚2万。前年有个客户,做企业管理咨询的,章程里经营范围是“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后来帮客户做“财税代理”,觉得“差不多就没改章程”。结果被市场监管局抽查,发现“财税代理”不在经营范围内,属于超范围经营,开了2万元罚单,还要求限期整改。客户不服,说“我们实际做了财税代理”,但市场监管局说“法律只认登记的,不认实际的”,最后只能认罚。后来客户找我们改章程,才把“财税代理”加上,但罚款和耽误的时间,早就不是几千块能解决的了。所以说,别把章程当“摆设”,它真能在关键时刻“救你”或“坑你”

总结与前瞻

说了这么多,其实就一句话:法人变更后,经营范围变更,必须变更公司章程。这不是“可选项”,而是“必选项”,是法律规定的“硬杠杠”,也是企业合规经营的“护身符”。从法律依据到章程功能,从风险规避到实操流程,每个环节都藏着“坑”,稍不注意就可能踩雷。作为做了14年财税咨询的人,我见过太多因为“小事”翻车的案例,所以真心建议各位老板:别怕麻烦,变更经营范围时,一定要把章程同步改了,该开的股东会开,该提交的材料交,别让“省事儿”变成“坏事”。

未来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或许会简化章程变更的流程,比如推行“章程变更承诺制”,不用提交那么多材料,但“合规”的核心要求不会变。企业要想在市场上站稳脚跟,就必须把“章程”这面旗帜立起来,让它真正成为公司发展的“指南针”,而不是“绊脚石”。记住:合规不是成本,而是投资;不是束缚,而是保护

加喜财税咨询见解总结

加喜财税咨询深耕企业注册与变更领域14年,深知章程变更看似是“小动作”,实则是企业合规经营的“定海神针”。我们建议客户,无论法人是否变更,只要经营范围调整,务必同步更新章程,确保工商、税务、银行等登记信息一致,避免因“信息差”引发的法律纠纷与经营风险。专业的财税顾问能帮助企业梳理变更逻辑,高效完成流程,让企业在合规基础上轻装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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