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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代表处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设立代表处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全球化浪潮席卷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看好中国市场,希望通过设立代表处这一“轻资产”模式布局中国。代表处作为外国企业在中国的“桥头堡”,不仅能够进行市场调研、联络客户,还能为后续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积累经验。但很多企业负责人对“设立代表处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并不清楚,往往因为材料准备不充分、格式不规范,导致审批流程反复,甚至错失市场良机。作为一名在财税咨询行业深耕12年、专注企业注册办理14年的老兵,我见过太多企业因为细节问题“栽跟头”。今天,我就以实战经验为基础,详细拆解设立代表处的材料准备全流程,帮助大家少走弯路,高效完成注册。

主体资格文件

代表处的“根”在外方母公司,因此主体资格文件是整个注册流程的基石。根据中国《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外国企业必须提供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这相当于代表处的“出生证明”。具体来说,如果母公司是在其注册国依法成立的企业,需要提供由该国主管机构出具的**企业注册证书**或**商业登记证**,且文件需包含企业名称、注册号、成立日期、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核心信息。记得有个案例,一家德国机械制造企业初次来华,我们收到他们提供的注册文件时,发现缺少了“存续状态”的明确说明——德国有些州的注册证默认包含此信息,但部分州需要额外出具“良好存续证明”。后来我们协助客户联系了当地的公证机构补充证明,足足耽误了两周时间。所以这里要提醒大家:**务必确认文件是否明确标注企业“存续”或“存续良好”状态**,否则可能被要求补充材料。

设立代表处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除了注册证书,母公司的**章程**或**组织大纲**也是必备文件。这份文件能清晰界定母公司的组织架构、权力机构、决策程序,以及代表处的权限范围。实践中,有些企业会混淆“章程”和“备忘录”,比如英国企业通常提供“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美国企业可能是“Bylaws”,但核心内容必须包含股东会/董事会组成、法定代表人任命流程等。我曾遇到一家美国科技公司,他们提供的章程版本是10年前的旧版,其中关于“代表处负责人任命”的条款已不适用最新公司治理结构,导致工商局对授权文件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后来我们协助客户更新了章程并重新公证,才解决了问题。因此,**务必确保章程是最新版本,且与母公司当前治理结构完全一致**。

文件的**公证认证**是容易被忽视的“隐形门槛”。根据中国法律,所有外国企业提供的主体资格文件(非中文),均需经过**公证**(Notarization)和**认证**(Legalization)程序。公证通常由母公司注册地的公证机构完成,确认文件的真实性;认证则需经过外交部门和使领馆的确认,证明公证机构的合法性。这里有个细节:不同国家的认证流程差异很大。比如在办理荷兰企业的认证时,需要先经过当地公证员公证,再送荷兰外交部认证,最后由中国驻荷兰使领馆认证,整个流程可能需要4-6周。而新加坡企业则可通过“海牙公约”简化认证流程,时间能缩短一半。所以,**提前了解目标母公司所在国的认证要求,合理规划时间**,是避免注册延误的关键。

最后,部分行业还可能要求提供母公司的**行业资质或许可**。例如,从事医疗器械贸易的代表处,可能需要母公司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建筑设计咨询的代表处,可能需要母公司的设计资质证明。这些文件同样需要公证认证,且需确保资质在有效期内。曾有家日本建筑设计事务所,因为母公司的设计资质即将到期,我们在注册前三个月就提醒他们提前续期,避免了因资质过期导致代表处设立失败的情况。所以,**行业特殊资质的准备,必须纳入整体时间规划**。

负责人信息材料

代表处的负责人(首席代表)是企业在中国的“第一责任人”,其信息材料的合规性直接关系到代表处的能否顺利设立。根据规定,负责人可以是**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但必须由母公司正式委派,且不得担任其他代表处的负责人(特殊情况除外)。首先,需要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中国公民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照片;外国公民需提供护照复印件(含签证页)及中文翻译件,翻译件需由正规翻译机构盖章。这里有个常见误区:很多企业认为负责人只要有护照就行,其实签证类型也很关键——工作签证(Z字签)或商务签证(M字签)通常符合要求,但旅游签(L字签)或过境签(G字签)则可能被认定为“不符合长期在华任职条件”。

更核心的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这体现了母公司对代表处的授权和管理。主要包括两份材料:一是母公司出具的**《首席代表任命书》**(Appointment Letter),需明确任命人员姓名、职务、任期、职责范围,并由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二是母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证明任命负责人的程序合法。例如,一家法国食品企业的董事会决议中,需包含“同意任命XXX先生为中国代表处首席代表,任期三年,负责市场联络与业务拓展”等明确表述,且决议需有全体董事签字。我曾处理过一家韩国企业的案例,他们提供的任命书只有母公司公章,无法证明是法定代表人签署,导致工商局要求补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所以,**任命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或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并附上授权委托书**,确保权责清晰。

负责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是近年来逐渐严格的要求,尤其对于外国公民。这份证明需由母公司注册国或负责人国籍国的警方出具,证明其在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文件同样需要公证认证,且中文翻译件需准确。有个细节:如果负责人曾在其他国家居住,可能还需要提供居住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形成“跨国证明链”。比如一位曾在德国和美国工作过的英国籍负责人,需要同时提供英国、德国、美国三地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这对客户的文件收集能力是个不小的考验。我们通常会建议客户提前3个月启动这部分材料的准备,因为部分国家的警方出具证明可能需要1-2个月时间。

此外,负责人还需提供**简历**(中英文版),详细说明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尤其是与代表处业务相关的工作经验。简历不需要公证,但内容必须真实,避免夸大或虚构。曾有企业负责人在简历中将“销售助理”写成“销售总监”,虽然通过了工商初审,但在后续税务核查中被发现,导致代表处被要求整改,负责人也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所以,**简历的真实性不仅是诚信问题,更关系到企业在中国市场的长期信誉**。

注册地址证明

注册地址是代表处的“法定住所”,其合规性是工商注册的“硬性门槛”。根据规定,代表处必须有固定的、非住宅性质的注册地址,且地址用途需符合“办公”要求。实践中,常见的地址类型包括**自有的商用办公楼**、**租赁的写字楼**或**经批准的园区地址**,但无论是哪种类型,都需要提供**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作为支撑。

如果是自有房产,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且产权人需为母公司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他合法主体。证书上需明确房屋的地址、面积、用途(非住宅),并与代表处注册地址完全一致。我曾遇到一家美国企业,他们用母公司在中国子公司的办公楼作为注册地址,但提供的房产证上用途是“工业用地”,虽然实际是办公使用,但工商局认为“工业用地”不符合“办公”用途要求,最终不得不重新租赁地址。所以,**自有房产的用途必须明确为“商业办公”“写字楼”等非住宅性质**,否则需要提供规划部门出具的“用途变更证明”。

如果是租赁地址,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合同需明确租赁期限(通常不少于一年)、租金、地址、面积等信息,且出租方必须是产权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这里有个高频问题:很多企业为了节省成本,选择“虚拟地址”或“集群注册地址”,但这类地址往往存在产权不清晰、被多家企业共用等风险,一旦被工商部门核查,可能导致注册失败或被列入“异常名录”。比如前几年,上海某园区就因“地址虚假注册”问题,被吊销了多家代表处的营业执照,涉及企业包括多家知名跨国公司。所以,**租赁地址务必选择正规商务办公楼,并核实出租方的产权证明和租赁资质**,避免因小失大。

对于园区地址,部分地方政府为吸引外资,会提供**经批准的代表注册集中办公区**,这类地址通常由园区管委会统一管理,并提供地址证明文件。使用园区地址的优势是审批流程相对简化,但需注意:**园区地址的用途必须明确为“外国企业代表机构注册”**,且需提供园区管委会出具的《入区协议》或《场地使用证明》。我曾协助一家新加坡物流企业入驻上海自贸区的集中办公区,园区管委会提供的证明文件中已包含了地址产权信息和租赁期限,我们只需补充租赁合同即可,大大缩短了材料准备时间。但也要提醒,并非所有园区地址都合规,部分“挂靠地址”可能存在政策风险,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工商部门或专业机构。

最后,注册地址还需满足**实际办公要求**。虽然代表处不要求实际经营,但工商部门可能会进行实地核查,确保地址真实存在且用于办公。曾有企业为了节省成本,用“虚拟地址”注册,但从未派人实际办公,结果被税务部门通过“地址异常”核查,要求补缴税款并罚款。所以,**注册地址必须能接收信件、安排办公人员,且保持与申报信息一致**,这是避免后续风险的基本前提。

经营范围与业务说明

经营范围是代表处“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的“说明书”,其表述的合规性直接关系到代表处的合法运营。根据中国法律,代表处**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其经营范围只能围绕“联络、咨询、服务”展开,具体包括市场调研、产品推广、业务联络、技术支持等。因此,在准备经营范围材料时,需严格遵循“非营利性”原则,避免使用“销售”“生产”“进出口”等经营性词汇。

首先,需填写**《外国企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的“经营范围”栏,通常格式为“**与XX业务相关的联络、咨询、服务**”(XX为母公司主营业务)。例如,一家德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的代表处,经营范围可填写“汽车零部件相关技术联络、市场调研、咨询服务”;一家日本咨询公司的代表处,可填写“企业管理、市场战略、投资咨询相关服务”。这里有个关键点:**经营范围需与母公司主营业务直接相关**,不能超范围经营。我曾遇到一家美国IT企业,他们希望将经营范围写成“软件开发与销售”,这显然属于营利性活动,直接被工商局驳回,最终只能调整为“软件开发相关技术联络与咨询服务”。

除了标准化的经营范围表述,部分行业还需提供**《业务说明函》**,详细阐述代表处设立目的、业务内容、服务对象等。这份函件需由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作为申请书的附件。例如,从事医疗器械咨询的代表处,需说明“为医疗器械厂商提供产品注册法规咨询、临床协调服务,不涉及医疗器械销售”;从事教育培训的代表处,需说明“为母公司培训课程提供联络与推广服务,不颁发学历证书”。业务说明函的核心是**证明业务的“非营利性”和“真实性”**,避免被认定为变相经营。曾有企业为了规避“不得销售”的限制,在业务说明中写“为母公司产品提供售后服务”,但实际却开展销售业务,最终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代表处被责令关闭。

对于涉及**特殊行业**的代表处,还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备案证明**。例如,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咨询的代表处,需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从事广告咨询的代表处,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广告经营许可证》。这些文件需在申请工商登记前取得,否则无法完成注册。我曾协助一家法国建筑设计事务所设立代表处,由于涉及建筑设计咨询,需要先向住建部门申请《外商投资建筑设计企业资质证书》,耗时6个月才完成,远超一般的注册周期。所以,**特殊行业的经营范围审批,必须提前规划,预留充足时间**。

最后,经营范围的**变更**也有严格限制。代表处成立后,如需调整经营范围,需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且变更后的范围仍需符合“非营利性”原则。实践中,很多企业误以为“经营范围可以随意调整”,实则不然。例如,一家贸易公司的代表处,试图将“联络咨询”变更为“销售代理”,这种变更通常会被拒绝,因为已超出代表处的职能范围。所以,**在申请时务必准确、全面地规划经营范围,避免频繁变更带来的麻烦**。

法律合规文件

法律合规文件是代表处设立的“安全锁”,确保企业在中国市场的运营合法、合规。这部分文件主要包括**章程或协议**、**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核心是明确母公司与代表处的权责关系,以及代理人的权限范围。在14年的注册办理经验中,我发现很多企业因对“法律合规”的理解不足,导致文件存在漏洞,甚至引发法律纠纷。

首先,**《外国企业代表机构章程》**是代表处的“根本大法”,虽然中国法律并未强制要求代表处制定独立章程,但实践中,工商部门通常会要求提供母公司出具的**《代表机构设立协议》**或**《内部管理规定》**,作为代表处运营的依据。这份文件需明确代表处的宗旨、名称、地址、负责人、职责范围、经费来源、解散程序等内容。例如,协议中需规定“代表处经费由母公司按年度拨付,不得从事任何营利性活动以获取收入”;“代表处负责人由母公司董事会任命,对母公司负责”。我曾处理过一家韩国企业的案例,他们提供的协议中未明确“经费来源”,导致税务部门在后续核查中质疑代表处是否存在“隐性收入”,要求补充资金往来证明。所以,**协议内容必须全面、具体,避免模糊表述**,为后续运营提供清晰指引。

其次,**《授权委托书》**是代表处办理注册事宜的“通行证”。如果委托代理人(如注册机构、律师)办理设立手续,需提供母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明确代理人的姓名、权限、委托期限等。权限范围通常包括“代为办理代表处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等事宜”,但需注意**不得概括授权**(如“全权处理一切事宜”),否则可能被工商局要求重新出具。例如,某授权书中写“代理人有权代表本公司签署所有法律文件”,由于范围过宽,工商局认为不符合“权限明确”原则,要求客户补充限定具体签署的文件类型。所以,**授权委托书的权限需具体、清晰,避免“一刀切”的表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证明母公司合法代表人的关键文件。需提供母公司所在国主管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包含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任期等信息,并由公证机构公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外国公民,还需提供其护照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如果是中国公民,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这里有个细节:部分国家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要包含“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签署法律文件”的表述,例如英国的“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通常会附带此说明。我曾遇到一家意大利企业,他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中未包含此项内容,导致工商局无法确认签署人的授权资格,后来我们协助客户联系当地商会补充了证明函,才解决了问题。所以,**务必确认法定代表人证明是否包含“授权签署”条款**,这是确保文件有效性的关键。

最后,代表处设立后还需遵守中国的**劳动法规**,因此需准备**《劳动合同》**范本和**《员工手册》**。虽然这些文件不在工商注册的直接提交材料中,但属于后续运营的必备合规文件。劳动合同需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标准、社会保险等条款,尤其要为外籍员工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俗称“工作证”)。我曾协助一家日本企业招聘首席代表,由于未提前了解“工作证”的办理条件(如需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导致负责人到岗后无法及时获得工作许可,影响了代表处的正常运作。所以,**劳动合规的准备需与注册同步进行**,避免“重注册、轻运营”的问题。

税务登记材料

税务登记是代表处设立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后续合规运营的基础。虽然代表处不是独立法人,但根据中国税法,代表处需就其来源于中国的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税务登记材料的准备至关重要。在加喜财税的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多企业因对税务政策不熟悉,导致税务登记时出现问题,甚至面临罚款风险。

首先,需填写**《税务登记表》**(外国企业类型),表格内容包括代表处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范围、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需与工商登记信息保持一致。同时,需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需核对)。这里有个常见误区:很多企业认为“税务登记可以等营业执照下来后再办理”,实则不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代表处需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逾期未办可能被处以罚款。我曾处理过一家法国企业的案例,他们因忙于内部流程,拖了45天才办理税务登记,结果被税务局罚款2000元,教训深刻。所以,**务必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第一时间启动税务登记程序**。

其次,**财务制度与会计核算说明**是税务核查的重点。虽然代表处不是独立法人,但需建立独立的账簿,核算其在中国境内发生的费用和收入。需向税务局提交**《财务会计制度备案表》**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表》**(如使用会计软件)。对于收入来源,代表处需明确区分“境内收入”和“境外收入”:境内收入包括从中国境内企业取得的咨询费、服务费等;境外收入包括从母公司取得的拨款、境外客户支付的联络费等。这里有个关键点:**代表处取得的境内收入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通常为25%)和增值税(税率6%)**,而境外收入如果与中国境内活动无关,可免予征税。我曾遇到一家美国咨询公司,他们错误地将“母公司拨付的运营经费”视为应税收入,导致多缴税款20多万元。后来我们协助他们向税务局提交了《境外收入说明函》,提供了资金来源证明,才申请到了退税。所以,**收入的划分和核算必须清晰、准确**,这是税务合规的核心。

对于**外籍员工**的税务问题,还需准备**《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协议》**和员工身份证明文件。外籍员工在中国境内工作取得的收入,需由代表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根据其工作年限、收入水平等因素确定。例如,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的外籍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也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不满1年的,仅就境内所得纳税。我曾协助一家德国企业的首席代表办理个税申报,由于他刚到中国不满183天,我们按照“非居民个人”的税率计算,为他节省了近10万元的税款。所以,**外籍员工的个税政策需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应用**,建议聘请专业财税顾问进行筹划。

最后,代表处还需办理**《税务报到证》**和**《发票领购簿》**(如需开具发票)。税务报到证是代表处完成税务登记的凭证,需在税务局领取;发票领购簿则用于购买增值税发票。需要注意的是,代表处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除非有特殊规定)。我曾遇到一家日本贸易代表处,他们因需要向中国客户开具“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导致无法正常开票,影响了业务开展。后来我们协助他们申请了“代开专用发票”资格,虽然解决了问题,但增加了税务申报的复杂性。所以,**是否需要开具专用发票,需在注册前与客户充分沟通**,避免后续运营不便。

其他辅助材料

除了上述核心材料,还有一些辅助材料看似“不起眼”,却可能在注册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这些材料包括**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翻译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等,虽然不直接决定注册成败,但能体现企业的“严谨性”,加速审批流程。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是代表处“合法身份”的第一道“门槛”。在正式提交工商登记前,需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进行名称预先核准,代表处名称通常格式为“**国家/地区+字号+行业+代表处**”,例如“德国XX咨询代表处”“日本XX贸易代表处”。字号需与母公司名称相关,避免使用通用词汇(如“中国”“国际”等)。我曾协助一家法国化妆品企业申请名称,他们希望用“巴黎XX代表处”,但由于“巴黎”是城市名称,不属于企业字号,被系统驳回。后来我们调整为“法国XX代表处”,才顺利通过核准。所以,**名称的拟定需符合“地域+字号+行业”的规范**,避免使用敏感或违规词汇。

所有**非中文材料**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且翻译件需由**正规翻译机构**盖章,翻译机构需具备“涉外翻译资质”。这里有个容易被忽视的细节:翻译件的“一致性”非常重要。例如,母公司注册证书中的“企业名称”在翻译件中需与法定代表人任命书中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包括大小写、空格等。我曾处理过一家韩国企业的案例,他们提供的注册证书翻译件中,企业名称用了“Co., Ltd.”,而任命书翻译件中用了“Limited”,导致工商局认为“名称不一致”,要求重新翻译。所以,**所有翻译件需由同一家翻译机构完成,并确保术语统一**,这是避免返工的关键。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如申请书、任命书等)需提供**签字样本**,以便工商部门核对笔迹。签字样本通常包括法定代表人手写的姓名、职务,并加盖母公司公章。例如,在提交《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时,需附上法定代表人签字样本,申请书中的签字需与样本一致。我曾遇到一家意大利企业,他们提交的申请书签字与样本笔迹差异较大,被工商局要求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确认,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所以,**签字样本的提供需提前准备,且确保签字清晰、规范**。

最后,部分地区的工商部门可能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代表处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从事违法活动。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作为申请材料的附件。虽然这不是所有地区的强制要求,但主动提供能体现企业的“合规意识”,有助于审批人员快速通过申请。例如,在上海自贸区注册代表处时,提交《合规经营承诺书》已成为“潜规则”,能将审批时间从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所以,**提前了解当地工商部门的“隐性要求”,主动补充相关材料**,是提高注册效率的“小技巧”。

总结与建议

设立代表处是中国市场国际化的重要一步,而材料准备是这一步的“基石”。从主体资格文件的公证认证,到负责人信息的合规性;从注册地址的真实性,到经营范围的非营利性;从法律文件的权责明确,到税务登记的精准核算——每一个环节都需严谨对待,避免“细节失误”导致“全盘皆输”。作为在财税咨询行业深耕多年的从业者,我见过太多企业因“想当然”而踩坑,也见证过因“专业准备”而顺利落地的喜悦。在这里,我想给准备设立代表处的企业提三点建议:

**第一,提前规划,预留充足时间**。代表处注册涉及多个部门(工商、税务、公安等),不同地区的审批周期差异较大(一线城市通常需要1-2个月,三四线城市可能需3-4个月)。建议企业提前6个月启动准备工作,尤其是涉及公证认证、特殊行业审批的环节,更要预留“缓冲时间”,避免因政策变化或材料问题导致延误。

**第二,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很多企业认为“注册代表处很简单,自己就能办”,实则不然。中国的法律法规更新较快(如近年来对“虚拟地址”的监管趋严),各地执行标准也存在差异,非专业人士很难全面掌握。建议企业选择有经验的专业机构协助办理,不仅能提高效率,还能规避潜在风险。例如,加喜财税曾为一家德国企业提供“全流程代理服务”,从材料准备到营业执照领取仅用了15个工作日,比客户自行办理节省了近1个月时间。

**第三,合规运营,注重长期发展**。代表处设立只是“起点”,后续的合规运营才是“关键”。企业需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申报纳税,确保经营范围与实际业务一致。同时,要关注中国法律法规的变化(如《外商投资法》的实施),及时调整运营策略。只有将“合规”融入日常运营,才能在中国市场行稳致远。

未来,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代表处的职能和定位也将发生变化。例如,部分地区的代表处已试点开展“非营利性培训”“行业标准推广”等业务,这为外资企业提供了更多可能性。但无论政策如何调整,“材料合规”和“运营合规”始终是代表处设立和运营的“生命线”。希望本文能为准备设立代表处的企业提供有价值的参考,让大家在中国市场的布局之路走得更稳、更远。

加喜财税咨询见解总结

在14年的代表处注册办理经验中,加喜财税始终认为“材料准备的深度决定注册成功的速度”。我们见过太多企业因忽略“公证认证的细节”“经营范围的表述”“地址的真实性”等问题而反复整改,不仅浪费了时间和成本,更可能错失市场机遇。因此,我们强调“全流程预审”——在客户提交材料前,我们的专业团队会逐一核对每个文件的合规性、一致性和完整性,确保“零瑕疵”提交。例如,针对母公司章程的“最新版本”问题,我们建立了“全球企业章程数据库”,实时跟踪各国章程更新动态;针对“地址虚假”风险,我们与全国50+正规园区达成合作,提供“真实可核查”的注册地址。未来,我们将继续以“专业、严谨、高效”的服务理念,帮助外资企业规避注册风险,轻松布局中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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