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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流程中如何处理公司资产?

# 公司注销流程中如何处理公司资产?

作为一名在财税行业摸爬滚打了12年的“老兵”,我见过太多企业主在公司注销时踩的坑——有人以为“关门大吉”就是把营业执照交上去,结果遗留的资产处置不当,被税务局追缴税款;有人为了省事,把公司账上的钱直接转到个人账户,最后被认定为“抽逃出资”吃官司;还有的连公章、合同都随便丢,结果注销后被人拿着旧合同来追债……说实话,公司注销从来不是“一销了之”,尤其是资产处理这一环,稍有不慎就可能让企业主“赔了夫人又折兵”。今天,我就结合14年的注册办理经验,从实操角度拆解公司注销流程中资产处理的“避坑指南”,希望能帮大家把“终点”走成“顺路”。

公司注销流程中如何处理公司资产?

可能有人会说:“公司都注销了,资产还处理啥?直接分了不就行了?”这话大错特错!公司的资产不是“唐僧肉”,想怎么拿就拿。根据《公司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公司注销前必须完成资产清算,这一步不仅关系到税务合规,还直接影响股东的法律责任。我之前遇到过一个案例:某餐饮公司老板张总,觉得生意不好做,干脆直接关门,把店里设备、库存都拉回自己家,连账都没报就注销了。结果呢?税务局通过大数据监测到公司有大量“账外资产”,认定他少缴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罚款加滞纳金一共补了28万,还上了税务“黑名单”。这就是典型的“想省事,反而费大事”。

其实,公司注销中的资产处理,本质上是把“公司的账”变成“个人的账”的过程,但这个“变”不是随心所欲的,必须遵循“清产核资→债务清偿→税务清算→资产处置→剩余分配”的逻辑链条。每一个环节都有法律红线,每一个步骤都需要证据支撑。接下来,我就从7个关键方面,手把手教大家怎么把资产处理得“明明白白、干干净净”。

全面资产清查

资产清查是整个注销流程的“地基”,地基没打牢,后面全是白费功夫。这里的“资产”可不是指账上那点数字,而是公司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所有经济资源,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房子、车子、设备)、无形资产(专利、商标、软件)等等。我见过最夸张的一个案例:某科技公司注销时,账面上只有10万现金,结果清查发现,仓库里堆着价值50万的未研发样品、股东个人名下有公司买的宝马车(一直挂在固定资产里折旧)、还有一笔300万的应收账款早就收回但没入账——这些“隐藏资产”不查清楚,后续税务清算肯定出问题。

那怎么才能把资产查全呢?我的经验是“三步走”:第一步,拉出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查明细表,把账上所有资产项目列出来;第二步,实地盘点,现金要当面点清,银行存款要打对账单,存货要一一核对数量和状态,固定资产要检查权属证明(比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第三步,重点核查“账外资产”,比如股东有没有用公司钱买房买车、有没有客户没开发票的预收款、有没有已经报废但没销账的设备。这里有个专业术语叫“账实核对”,说白了就是账上记多少,实际就得有多少,差一分钱都得找出原因。

清查过程中最容易出问题的就是“权属不清”。比如某贸易公司注销时,一套设备挂在固定资产里,但合同显示是“融资租赁”来的,所有权还在租赁公司手里——这种情况下,设备就不能算公司资产,得还给租赁公司,不然就可能涉及“侵占他人财物”。还有企业的商标权,如果是股东之前无偿转让给公司的,注销时还得确认有没有相关的转让协议,不然税务局可能会认为这是“股东对公司的借款”,需要补缴个税。我一般建议企业主,清查时把所有资产的权属证明、购置合同、发票都整理成册,有备无患。

如果企业规模大、资产种类多,自己清查确实费劲,这时候可以考虑找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财产清查报告。虽然花点钱,但能避免很多“说不清”的问题。我之前服务过一家制造企业,固定资产有200多项,自己盘了3天都没盘完,后来请了审计所,用了专业的盘点软件,一周就搞定了,报告还得到了税务局的认可,后续清算顺利多了。记住,清查不是“走过场”,而是给资产处理“铺路”,宁可多花点时间,也别留后遗症。

债务梳理确认

资产清查完了,接下来就是处理债务——这可是注销流程中的“雷区”,稍不注意就可能“炸”到自己。公司的债务可不止欠供应商的钱那么简单,银行贷款、应付账款、员工工资、社保费用、税费、未决诉讼赔偿款都算。我见过一个特别惨痛的案例:某建筑公司注销时,只想着欠供应商的50万工程款,结果忘了给员工上最后一个月的社保,员工集体仲裁,不仅补缴了社保,还被罚款了10万,注销流程硬生生拖了半年。

梳理债务的第一步,是列出债务清单。把公司的所有负债按“已知债务”和“或有债务”分类。已知债务就是账上明明白白记着的,比如银行贷款、应付账款;或有债务则是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比如正在打的官司、未决的产品质量赔偿。清单上要写清楚债权人是谁、金额多少、到期日、有没有担保,最好附上合同、借据等原始凭证。我一般建议企业主,把清单给公司法务或律师看看,让专业人士判断哪些债务“躲不掉”。

清单列出来后,下一步就是通知债权人。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这里有个细节:通知必须用书面形式(比如挂号信、快递),最好能保留送达回执;报纸公告要选“省级以上”的,比如《XX日报》《XX商报》,不能发在小地方论坛上。我之前遇到过企业主觉得“反正都注销了,通知谁啊”,结果有个债权人没收到通知,注销后拿着借据起诉股东,法院判决股东在未受偿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没通知的后果。

对于已知债务,能还的赶紧还,不能还的要协商展期或减免。这里有个常见问题:债务能不能用公司资产抵债?当然可以,但必须签《债务清偿协议》,明确抵债资产的作价方式,最好有评估报告作支撑,不然税务局可能会认为这是“无偿转让资产”,要补税。对于或有债务,能解决的尽量解决,比如官司主动应诉、赔偿协商,解决不了的要计提预计负债

最麻烦的是“隐形债务”,比如老板用个人名义帮公司借的钱(实质是公司债务)、员工垫付的费用没报销、关联方的往来款没清理。这些债务不处理,注销后债权人照样能追到股东。我一般建议企业主,在清算前把“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这些科目好好清理一遍,能冲账的冲账,能收回的收回,别留“尾巴”。记住,债务梳理是“还债不是赖债”,越早处理,注销越顺利。

税务清算申报

税务清算,这绝对是公司注销流程中的“大BOSS”,也是税务局最关注的环节。很多企业主觉得“公司没业务了,税肯定没多少”,结果一清算,补税、罚款、滞纳金加起来比公司资产还多。我见过最夸张的一个案例:某商贸公司注销时,账面利润10万,结果税务局通过金税系统发现,公司近三年有500万的进项发票没有认证,有300万的销项收入没申报,最后补了120万的增值税、50万的企业所得税,滞纳金就滚了30万——这就是税务风险没兜住的惨痛教训。

税务清算的第一步,是注销税务登记。公司清算组成立后,就得向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注销,这时候需要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财产清查报告等材料。税务局收到申请后,会先进行“清税申报审核”,看看公司有没有欠税、有没有未申报的发票、有没有税务违章记录。如果没问题,就会出具《清税证明》;如果有问题,就得先处理完才能下一步。

接下来是清算期税务处理。清算期是指公司决定清算到注销登记完成这段时间,这个期间的收入、成本、费用都要单独核算,按照清算性损益来计算企业所得税。举个例子:公司清算时,把一批库存商品卖了,售价10万,成本8万,这2万的差额就要并入清算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设备卖了,售价低于账面价值,形成的损失也可以在清算所得中扣除。这里有个关键点:清算期间不能有任何“新业务”,所有资产处置都必须是“清理目的”,不然税务局可能会认定为“虚假注销”。

最复杂的是资产处置的税务处理。不同类型的资产,税种和税率都不一样:卖存货(比如商品、原材料),要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3%/9%/6%,小规模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卖固定资产(比如设备、车子),如果抵扣过进项,也要交增值税,税率可能是13%/9%/3%(小规模),还有可能涉及增值税留抵退税(不过现在政策变了,注销前留抵税额可以退还,但流程比较复杂);转让无形资产(比如专利、商标),要交增值税(6%)和土地增值税(如果是土地使用权);股东分配剩余财产,要交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0%)或企业所得税(法人股东25%)。我一般建议企业主,找专业的财税人员做个税务测算,提前知道要交多少税,避免到时候“钱不够交”。

税务清算最容易出问题的就是“收入确认”和“成本扣除”。有些企业主觉得“钱都转到个人账上了,税务局查不到”,结果银行系统有“大额可疑交易”监控,税务局一查一个准;还有的企业把“股东借款”当成“费用”扣除,这是不行的——股东借款只有在符合条件(比如有借款合同、约定利息、不超过合理期限)的情况下,才能在税前扣除,不然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记住,税务清算没有“灰色地带”,每一笔税都要交得“明明白白”,不然注销后“补税+罚款+滞纳金”三座压下来,企业主根本承受不住。

资产处置方式

资产清查完了,债务和税务都处理得差不多了,就到了最让人纠结的环节——资产怎么处置?是把设备卖了换钱,还是直接分给股东,或者干脆捐赠?别以为“处置资产”就是“想怎么来就怎么来”,不同处置方式涉及的税务风险和法律后果天差地别。我之前遇到过一个案例:某科技公司注销时,有几台研发用设备,老板觉得“放着也是放着”,直接搬回自己家用了,结果税务局认定这是“视同销售行为”,设备市场价20万,要交增值税2.6万(13%税率),企业所得税5万,老板追悔莫及。

最常见的资产处置方式是公开变卖。就是把公司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通过拍卖、协议转让等方式卖掉,换回现金。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公平公正”,不容易引起争议,而且能最大化资产价值。比如某服装公司注销时,把库存的1000件衣服通过电商平台拍卖,最终卖了30万,比当初的成本价还高。不过公开变卖也有讲究:卖价要合理(最好有评估报告作支撑),买方要正规(最好能提供发票),交易资金要公对公(别直接转到老板个人账户)。我一般建议企业主,变卖前找资产评估机构做个评估,确定一个“市场公允价”,避免税务局认为“卖便宜了”从而调整计税依据。

除了变卖,资产还可以分配给股东。这是很多企业主想走“捷径”的方式——反正公司都是股东的,把资产分了不就完了?但这里有个大前提:分配必须在清偿完所有债务、缴纳完所有税费之后,而且分配的资产要“按股东持股比例”进行,除非全体股东另有约定。分配的资产不同,税务处理也不一样:如果分的是现金,股东直接交个税(20%);如果分的是存货、固定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要“先视同销售,再分配”,也就是公司先按市场价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股东再按分配价值交个税。举个例子:公司账上有100万现金,股东A占股60%,股东B占股40%,分配后A拿60万(交个税12万),B拿40万(交个税8万);如果分的是一套市场价100万的房子,公司先交增值税(假设一般纳税人9%交9万)、企业所得税(假设没有成本,交25万25万),股东再按100万交个税20万——算下来税负比拿现金还高。

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处置方式——无偿捐赠。就是把公司资产捐赠给政府、慈善机构等符合条件的组织。捐赠的好处是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但捐赠的资产必须是“清单内”的,比如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等,而且必须取得受赠方开具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我之前服务过一家食品公司,注销时把价值50万的库存食品捐赠给山区小学,不仅取得了捐赠票据,还在企业所得税清算时全额扣除了,相当于“少缴了12.5万的税”。不过捐赠也有风险:捐赠的资产必须“权属清晰”,不能是别人的东西;捐赠后不能反悔,不然可能涉及“欺诈”。

处置资产时,企业主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图省事”。比如把设备卖给“自己人”(亲戚朋友)时,故意卖低价;或者把资产直接搬走不签协议;还有的为了“避税”,通过“阴阳合同”做低卖价。这些操作看似“省了钱”,实则埋下了巨大隐患——税务局一旦查实,不仅要补税,还会处以0.5倍到5倍的罚款,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我一般建议企业主,处置资产时“别耍小聪明”,每一笔交易都要留有书面凭证,签合同、开发票、走公账,一步一个脚印,才能把风险降到最低。

剩余财产分配

资产处置完了,债务和税款都清偿了,剩下的就是剩余财产分配——这可是股东们最关心的“最后一杯羹”。但“分钱”也不是“想分多少就分多少”,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来,不然股东之间可能为了分钱打起来,甚至被税务局找上门。我之前见过一个案例:某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时,账上还有100万剩余财产,股东A占股51%,股东B占股49%,但股东A觉得“我是大股东,多分点”,直接拿了70万,结果股东B不干了,起诉到法院,最后法院判决按股权比例重新分配,股东A不仅多拿的钱要退,还承担了诉讼费——这就是“没按规矩分钱”的后果。

剩余财产分配的第一步,是确定分配顺序。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这里的关键是“清偿顺序不能错”,比如不能先分钱给股东,再补员工工资;也不能只还银行贷款,不缴欠税。我一般建议企业主,清算组先把“清偿清单”列出来,支付一项、核销一项,等所有债务和税款都清完了,剩下的才是“剩余财产”,千万别“本末倒置”。

接下来是分配价值的确定。剩余财产可能是货币资金,也可能是非货币性资产(比如房子、车子、股权)。如果是货币资金,直接按股权比例分就行;如果是非货币性资产,需要先评估作价,确定其市场公允价值,然后再按比例分配。举个例子:公司注销时,剩余财产是一套市场价200万的房子,股东A占股60%,股东B占股40%,那么房子应该按120万(60%)和80万(40%)的比例分配给股东A和B。这里要注意:分配非货币性资产时,公司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股东取得资产后,其“计税成本”就是分配价值,以后卖这个资产时,按“售价-分配价值”计算个人所得税。我一般建议企业主,如果剩余财产里有非货币性资产,最好提前协商好是“分资产”还是“分现金”,避免后续因资产处置产生纠纷。

分配过程中最容易出问题的就是“股东个人借款”和“资本公积”。有些公司注销前,股东会从公司“借款”,说是“周转”,实际上是想“拿钱不还”,这种情况下,如果股东借款超过合理期限,又没有用于生产经营,税务局可能会认定为“股息红利分配”,要求股东补缴20%个税。还有的公司“资本公积”比较多(比如股东多投入的钱、资产评估增值),剩余财产分配时,能不能把资本公积也分了?根据现行规定,资本公积中“资本溢价”部分可以分配,但“其他资本公积”(比如资产评估增值)不能直接分配,要先转成“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再按股权比例分。这些细节如果没处理好,股东就可能“多拿了钱还被补税”。

最后,剩余财产分配一定要形成书面决议。由全体股东签字确认,明确分配方案、分配比例、分配方式、分配时间等内容,并作为清算报告的附件留存。我一般建议企业主,分配方案最好提前和股东沟通好,避免“分到最后反目成仇”。如果有股东对分配方案有异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甚至诉讼解决,但千万别“强行分配”,不然不仅可能承担法律责任,还会影响整个注销流程的进度。记住,剩余财产分配是“终点站”,也是“敏感点”,只有“公平合规”,才能让股东们“散伙不散情”。

档案归档留存

很多人以为公司注销后,“一了百了”,把营业执照、公章、账本随便一扔就完事了。其实不然,注销后的档案留存直接影响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能不能彻底解决。我见过一个案例:某贸易公司注销3年后,有个供应商拿着“未结清的合同”来索赔,说公司当初注销时没把这份合同给他,导致他损失了20万。结果公司找不到合同原件,股东只能自掏腰包赔钱——这就是档案没留好的后果。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公司法》规定,公司注销后,会计档案(包括记账凭证、账簿、财务报告、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等)应当移交给股东或者出资人保管,如果股东没有明确约定,可以移交给有关档案馆代管。档案的保管期限也有讲究:会计账簿、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要保管30年,月度、季度财务报告保管10年,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管5年。我一般建议企业主,注销前找专业的档案整理机构把档案分类、装订、编号,制作《档案移交清单》,让股东签字确认,避免后续“扯皮”。

除了会计档案,工商档案(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注销登记申请书等)和合同档案(包括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也要妥善保管。这些档案不仅是企业“历史的记录”,更是解决纠纷的“证据”。比如公司注销前有未决诉讼,法院可能会要求提供当时的股东会决议、合同等档案,如果档案丢了,企业可能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我之前服务过一家建筑公司,注销后因为工程质量问题被起诉,幸好我们当时把施工合同、验收报告都归档了,最后证明公司没有责任,避免了100万的赔偿。

现在很多企业都用电子账了,那电子档案要不要存?当然要!而且电子档案的保管要求比纸质档案更高,需要确保“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比如电子账套要定期备份,最好存到“云端”或者“移动硬盘”里,防止电脑损坏、病毒攻击导致数据丢失;电子档案要有“电子签名”和“时间戳”,确保不能被篡改;保存期限和纸质档案一样,甚至可以更长。我一般建议企业主,电子档案至少“双备份”,一份本地存,一份云端存,这样即使“天灾人祸”,档案也不会丢。

档案留存还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细节——公章的销毁。公司注销后,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都要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销毁,不能随便扔掉。我见过一个案例:某公司注销后,老板觉得“公章留着也没用”,就扔在抽屉里没管,结果有人捡到公章,用盖过章的空白纸伪造了一份“借款合同”,起诉股东还钱,最后法院因为“公章真实”判决股东承担责任——这就是公章没销毁的后果。记住,档案留存不是“无用功”,而是企业的“护身符”,只有把档案管好,才能避免“死而不僵”的麻烦。

特殊资产处理

前面说的都是普通资产处理,但现实中,很多公司注销时还会遇到特殊资产——比如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房子、土地)、对外投资(子公司股权、合伙企业份额)等。这些资产价值高、权属复杂、税务处理麻烦,稍不注意就可能“掉坑里”。我之前遇到过一个案例:某科技公司注销时,名下有一个核心专利,老板觉得“专利不值钱”,直接没申报,结果后来有人愿意出500万买这个专利,但因为专利权已经“灭失”(公司注销后专利未转让,视为放弃),老板只能眼睁睁看着钱溜走——这就是特殊资产没处理好的“痛”。

先说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这些无形资产,公司注销前必须转让给股东或第三方,或者放弃权利。转让的话,要签订《转让合同》,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商标局办理变更登记,缴纳增值税(专利、商标转让属于“转让无形资产”,一般纳税人6%)、企业所得税(按转让所得25%)、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0.05%)。放弃的话,要提交《放弃权利声明》,但放弃后权利就“归零”了,以后也不能再用。我一般建议企业主,如果知识产权有价值,尽量转让,别轻易放弃;如果没人要,可以考虑捐赠给政府或科研机构,还能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再说说不动产。公司注销时,如果有房子、土地等不动产,处置方式有三种:一是卖掉,需要缴纳增值税(差额征收5%或全额征收9%)、土地增值税(30%-60%超率累进)、企业所得税、印花税;二是分配给股东,先按市场价视同销售交税,股东再按分配价值交契税(3%-5%)、印花税;三是租赁给股东,但要签订正规租赁合同,收取合理租金,否则税务局可能认定为“无偿使用”,要求补税。我之前服务过一家房地产公司,注销时有一块土地,股东想直接分了,但土地增值税太高(增值额大税率60%),后来我们建议先把土地评估作价,然后股东用土地成立新公司,通过“股权重组”的方式转移,最终节税了几百万——这就是特殊资产“税务筹划”的重要性。

对外投资也是个大麻烦。如果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合伙企业份额、金融产品等对外投资,注销时需要处置或转让。处置的话,按照“股权转让”缴纳企业所得税(转让所得25%)或个人所得税(20%);如果投资的是亏损企业,转让时可能还要“弥补亏损”,影响税负。我见过一个案例:某投资公司注销时,持有某初创企业30%股权,账面价值50万,但初创企业最近一轮融资估值1亿,股权价值3000万。老板想把股权直接分给股东,结果税务局认为“分配价值”要按3000万计算,股东要交个税600万,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这就是“未实现收益”没提前规划的后果。我一般建议企业主,对外投资最好在注销前“提前变现”,或者找第三方机构“折价转让”,避免“高税负”的尴尬。

特殊资产处理时,一定要专业问题专业解决。比如知识产权转让要找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不动产处置要找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外投资转让要找投行或律师。这些资产“水很深”,自己摸索很容易“踩雷”。我之前遇到过一个企业主,自己处理商标转让,没到商标局办理变更登记,结果后来“买方”拿着商标去卖,发现商标权还是原公司的,只能打官司——这就是“不懂流程”的代价。记住,特殊资产不是“烫手山芋”,只要提前规划、找对人,就能“变废为宝”,甚至“多分钱”。

注销流程总结与前瞻

好了,公司注销流程中资产处理的7个关键点就讲到这里了。简单总结一下:全面资产清查是基础,债务梳理确认是前提,税务清算申报是核心,资产处置方式是关键,剩余财产分配是重点,档案归档留存是保障,特殊资产处理是难点。这7个环节环环相扣,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可能导致注销失败,甚至给企业主带来法律风险和税务损失。可能有人会觉得“太麻烦了”,但说实话,注销就像“搬家”,前期收拾得越干净,后期越省心;前期“偷懒”,后期“买单”只会更贵。

作为在财税行业干了12年的“老兵”,我最大的感悟是:公司注销不是“终点”,而是“责任”的终点。企业主对员工、对债权人、对国家都有责任,只有把这些责任履行完了,才能真正“散伙”。我见过太多企业主注销时“图省事”,结果注销后被“老赖”标签追着跑,连高铁都坐不了——这就是“责任没兜住”的后果。所以,我建议企业主,注销前一定要找专业的财税机构做“全流程规划”,别为了省几万块钱,搭进去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未来,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推进,公司注销流程可能会越来越简化,比如“一网通办”“承诺制注销”等,但“资产处理”的核心逻辑不会变——合规、透明、留痕。我预测,以后税务局可能会通过“大数据”更严格地监控注销企业的资产流动,比如比对银行流水、发票数据、工商变更记录等,所以企业主别想着“钻空子”,只有“阳光操作”才是王道。另外,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电子档案、电子合同、电子签名的应用会越来越广泛,企业主要学会“用科技手段”管理档案,提高效率和安全性。

加喜财税咨询企业见解总结

在加喜财税咨询12年的服务历程中,我们始终认为公司注销中的资产处理是“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最能体现企业合规意识的环节。我们见过太多因资产处置不规范导致的“后遗症”,也帮助企业通过专业规划实现了“安全退出”。我们的经验是:资产处理的核心是“证据链”,每一个环节都要有书面凭证、每一个决策都要有法律依据、每一个数据都要有电子备份。未来,我们将继续深耕注销领域,结合数字化工具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资产清算解决方案”,让企业主“省心、省力、省钱”,真正做到“好聚好散,无债一身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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