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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变更法人代表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企业变更法人代表需要提交哪些文件?一份超全实操指南

在企业运营的“生命周期”里,变更法人代表就像一次重要的“器官移植”——既要确保“新器官”符合资质,又要保证“机体”平稳过渡。我曾遇到过一个案例:某科技公司的创始人因个人原因卸任法人,原团队以为“只要把工商变更做了就行”,结果因为忽略了税务备案的时效性,导致新上任的法人无法顺利办理纳税申报,公司差点因此被列入“非正常户”。这件事让我深刻体会到:法人代表变更看似是“换个名字”,背后涉及的法律程序和文件准备却环环相扣,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都可能给企业埋下隐患。

企业变更法人代表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那么,企业变更法人代表究竟需要准备哪些文件?这可不是简单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组合。从法律层面看,《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这意味着变更法人不仅涉及“人”的替换,还可能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从实操层面看,工商、税务、银行、社保等部门都需要同步更新信息,不同环节的文件要求既有共性也有差异。本文将以10年企业服务经验为基础,从6个核心维度拆解文件清单,帮你理清流程、避开“坑点”,让变更过程像“流水线”一样顺畅。

基础身份证明

“基础身份证明”是变更法人代表的“第一道门槛”,核心是证明“新旧法人”的身份合法性与任职资格。这里的新旧法人,指的是即将卸任的原法人代表和即将上任的新法人代表。对原法人而言,需要提供其有效的身份证件复印件,通常是居民身份证,如果是外籍人士,则需提供护照及有效签证/居留许可。记得复印件上一定要加盖公司公章,很多企业会忽略这点,导致工商局要求“重新盖章”,白白耽误时间。我曾有个客户,因为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没盖章,被工商退回3次,后来我们提醒“复印件要像盖章合同一样正式”,才顺利通过。

对新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要求更为严格,除了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外,还需提供近期(通常要求3个月内)的一寸免冠照片。这里有个细节容易被忽视:照片的背景色!不同地区工商局对照片背景色要求不同,有的要红色,有的要蓝色,最好的办法是提前咨询当地市场监管局,或者直接使用“政务服务网”上传的电子照片模板,避免“拍错背景色”来回折腾。另外,如果新法人代表是港澳台居民,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如果是外籍人士,除护照外,还需提供《外国人工作许可证》(部分地区称为“就业证”),因为法人代表属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需满足当地就业管理规定。

除了身份证明,新法人代表的“任职资格证明”是另一个关键点。根据《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需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因此需要提供证明其担任该职务的文件。例如,如果是新任董事长,需提供股东会决议中“选举XX为董事长”的内容;如果是新任经理,需提供聘任文件及经理的《任职书》。这里有个常见误区:很多企业认为“只要股东会同意就行”,却忽略了章程中关于“法定代表人产生程序”的约定。我曾遇到一家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但变更时只提供了股东会决议,没有提供经理的聘任文件,结果被工商局要求补充材料,原因是“未证明新法人符合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所以,务必对照公司章程,确保新法人的职务与章程一致,避免“程序瑕疵”。

最后,所有身份证明文件都需确保“在有效期内”。比如身份证过期、护照签证即将到期、工作许可证未年检等,都会导致文件无效。有个极端案例:某企业新法人的护照在提交前3天过期,团队没注意到,等工商局审核时才发现,整个变更流程被迫暂停1个月,期间公司无法签订重要合同,损失惨重。所以,在提交前,一定要像“查高考准考证”一样仔细核对每份文件的日期,确保“万无一失”。

内部决议文件

“内部决议文件”是企业变更法人代表的“内部法律依据”,核心是证明“更换法人”是公司内部决策的合法结果,而非“个人行为”。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九十九条,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和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必经程序。这里的关键在于“决议的合法性”和“内容的完整性”——既要体现“多数股东同意”,又要明确“新法人的身份”。

决议的“合法性”体现在程序上。比如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需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会议通知应提前15日(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送达全体股东;股东会决议需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除非章程规定更高比例)。我曾帮一家有限公司做变更,股东会决议只写了“同意更换法人”,却没写“表决权比例”,结果被工商局以“未体现表决结果”为由退回。后来我们补充了“本次会议应到股东3人,实到3人,代表表决权100%,其中2人同意,占表决权66.67%”,才顺利通过。所以,决议中一定要明确“参会人数”“表决权比例”“同意人数”,这些细节是“决议有效”的核心。

决议的“完整性”体现在内容上。一份合格的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至少需包含5要素:会议基本情况(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会议议题(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票数及比例)、决议结果(免去原法人代表职务,选举新法人代表代表职务)、新法人代表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这里有个易错点:很多企业会混淆“免去原法人”和“选举新法人”两个动作,要么只写“免去XX”,要么只写“选举XX”,结果导致“决议不完整”。正确的写法应是“免去XX同志XX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选举YY同志为XX公司新一任法定代表人”,确保“权责清晰”。

除了股东会决议,如果公司设有董事会(股份公司必须设,有限公司可设可不设),还需提供董事会决议。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的决议需经“过半数的董事通过”。这里要注意“过半数”的计算基数——是“全体董事”还是“出席会议的董事”?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除非章程另有规定,否则“过半数”指“全体董事的过半数”。比如公司有5名董事,需至少3名董事同意;如果只有2名董事出席,即使这2人都同意,也不算有效。我曾遇到一家股份公司,董事会决议只写了“3名董事同意”,但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结果被认定为“未达到过半数”,后来重新召开董事会,补足3名董事同意,才完成变更。

最后,决议文件需由全体参会股东/董事签字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董事签字)。如果股东/董事是外籍人士,需提供中文译本并公证;如果无法亲自签字,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签,但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公证书。这里有个“时间陷阱”:很多企业会在变更前几天才召开股东会,结果决议日期早于“原法人卸任日期”,导致逻辑矛盾。正确的做法是,先召开股东会确定变更事宜,再提交工商变更,确保“决议日期≤工商变更申请日期≤新法人任职日期”,形成完整的时间链。

工商登记材料

“工商登记材料”是变更法人代表的“官方通行证”,核心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提交“一套完整、规范、符合要求”的文件,完成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登记更新”。这部分材料是整个变更流程的“重头戏”,也是最容易出现“格式错误”“内容遗漏”的环节,需要像“高考作文”一样仔细打磨——既要内容准确,又要格式规范。

第一份核心材料是《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这份申请书可以在当地市场监管局官网下载,或现场领取,填写时需注意:①“变更事项”选择“法定代表人”;②“原登记内容”填写原法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职务;“变更后内容”填写新法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职务;③“变更原因”需简明扼要,比如“因工作调动”“股东会决议选举”等,避免写“原法人不干了”这类口语化表述;④“法定代表人签字”处需由新法人代表本人签字(如果是代办,需由新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中的经办人签字)。我曾帮客户填写申请书时,把“变更原因”写成“原法人退休”,结果被工商局要求修改为“因股东会决议,免去原法定代表人职务,选举新法定代表人”,原因是“变更原因需体现‘决策依据’,而非‘个人原因’”。所以,填写时一定要参考官网的“填写说明”,或咨询窗口工作人员,避免“想当然”。

第二份核心材料是《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这份表格通常与《变更登记申请书》一起提供,内容与申请书中的“法定代表人信息”基本一致,但更侧重“任职信息”。比如需填写“现任职务”(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任期”(根据公司章程填写,通常为3年)、“产生方式”(选举/聘任)。这里有个关键细节:表格下方需由新法人代表本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很多企业会忽略“签字”环节,直接盖章,结果被要求“重新签字”。另外,表格中的“联系电话”需填写新法人代表的手机号,因为市场监管局可能会通过电话核实信息,确保“人证合一”。

第三份核心材料是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根据《公司法》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属于“公司章程重要事项变更”,需相应修改章程中“法定代表人姓名”“产生方式”“任期”等内容。这里有两种处理方式:①如果章程修改内容较少(仅涉及法定代表人条款),可提交《章程修正案》,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②如果修改内容较多(如股东出资、股权结构等),需提交新的《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有限公司)或发起人大会通过(股份公司)。我曾遇到一家有限公司,变更法人时同时修改了“股东出资额”,结果只提交了《章程修正案》,被工商局要求补充新的《公司章程》,原因是“修正案仅适用于‘微小修改’,涉及出资额变更需提交新章程”。所以,修改章程时,需明确“修改范围”,选择合适的形式,避免“文件类型错误”。

第四份核心材料是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市场监管局收回原执照,换发新执照,这是变更的“必经步骤”。这里有个特殊情况:如果营业执照正本丢失,需先在报纸上刊登“执照遗失声明”,并提交报纸原件;如果副本丢失,需提交《营业执照补领/换发申请表》。我曾帮客户处理过“执照副本丢失”的情况,客户觉得“反正要换新执照,不补也行”,结果被工商局告知“副本丢失需先声明,否则无法换发新执照”,最后花了3天时间登报声明,耽误了变更进度。所以,执照丢失一定要先补办,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最后,如果委托代办机构办理,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办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需写明“委托事项:办理XX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委托权限:代为提交材料、代为领取执照”等,并由新法人代表签字。代办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证明其“合法代理资格”。这里有个“效率技巧”:如果企业对流程不熟悉,建议选择有经验的代办机构,他们熟悉“工商局的隐性要求”,比如“申请书用什么颜色的笔填写”“修正案需要几名股东签字”等,能帮企业节省大量时间。但要注意,代办机构只是“协助办理”,最终责任仍在企业自身,所以对提交的材料一定要“亲自审核”,避免“全权委托”导致信息错误。

税务备案手续

“税务备案手续”是变更法人代表的“关键衔接环”,核心是向税务局更新“法定代表人信息”,确保企业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税务优惠等事项不受影响。很多企业会认为“工商变更完成就万事大吉”,却忽略了税务备案,结果导致新法人代表无法登录电子税务局、无法领用发票,甚至被税务局“约谈”。我曾遇到过一个典型案例:某公司在变更法人后,未及时到税务局备案,新法人代表用身份证登录电子税务局时,系统提示“非法定代表人”,无法进行纳税申报,公司因此被税务局责令“限期整改”,并罚款2000元。这件事让我深刻认识到:税务备案不是“可选项”,而是“必选项”,其重要性不亚于工商变更。

税务备案的第一份材料是《变更税务登记表》。这份表格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下载,或前往办税服务厅领取,填写时需注意:①“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等信息需与营业执照一致;②“变更项目”选择“法定代表人”;③“变更前内容”填写原法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变更后内容”填写新法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④“经办人”填写负责税务变更的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这里有个“细节陷阱”:表格中的“变更原因”需与工商变更原因一致,比如工商写“股东会决议选举”,税务也需写“股东会决议选举”,不能写“工作调整”,否则税务局可能会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份材料是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这份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且需与提交给工商局的营业执照副本一致(包括日期、编号等)。如果工商变更后还未领取新执照,可提供“工商变更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并在备注栏注明“新执照领取后3日内提交原件”。我曾帮客户办理税务备案时,因为营业执照副本日期与工商受理通知书日期不一致,被税务局要求“重新提交”,后来我们解释“刚提交工商变更,还未领取新执照”,税务局才允许“先受理,后补材料”。所以,如果新执照还未拿到,一定要提前与税务局沟通,避免“材料不全”被拒收。

第三份材料是新旧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原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新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原件复印+签字确认”(部分地区要求“签字+按手印”)。这里有个“隐私保护”问题:很多企业担心“身份证复印件被滥用”,其实只需在复印件上注明“仅用于XX公司税务变更,他用无效”即可,既保护隐私,又满足税务局要求。我曾有客户坚持“身份证复印件不签字”,结果税务局要求“重新提供签字版”,后来我们解释“注明用途即可”,税务局才同意受理。所以,不必过度担心隐私问题,按照税务局要求规范操作即可。

最后,税务备案后,还需更新电子税务局的“法定代表人信息”。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工商信息变更”模块,上传《变更税务登记表》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新法人代表即可用自己的身份证登录电子税务局。这里有个“实用技巧”:如果企业有“税费种认定”“出口退(免)税资格”等特殊业务,还需同步更新相关信息。比如某公司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法人变更后,需向税务局提交“资格维持申请”,确保税务优惠不受影响。我曾帮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办理变更,因为忽略了“资格维持申请”,导致公司无法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损失了数十万元税款。所以,变更法人后,一定要梳理企业的“特殊税务业务”,主动与税务局沟通,避免“因小失大”。

银行账户变更

“银行账户变更”是变更法人代表的“资金安全锁”,核心是更新企业银行账户(基本户、一般户、专户等)的“法定代表人信息”,确保账户资金安全、支付结算顺畅。银行账户是企业资金的“命脉”,如果法人代表信息未及时更新,可能会导致“大额支付被拦截”“U盾无法使用”“对账单无法领取”等问题。我曾遇到一个客户,变更法人后未及时变更基本户,新法人代表用U盾转账时,银行系统提示“法定代表人信息不符”,转账失败,导致公司无法支付供应商货款,差点引发合同纠纷。这件事让我明白:银行账户变更不是“简单走流程”,而是“保障企业资金安全的关键一步”。

银行变更的第一步是“预约”。不同银行的预约方式不同,有的可以通过“手机银行”预约,有的需要致电“客服热线”,有的必须“亲自到网点预约”。建议提前3-5天预约,尤其是对公业务繁忙的银行(如四大行),避免“当天预约当天办不了”的情况。我曾帮客户预约某股份制银行的对公业务,因为没提前预约,网点“排队号已取完”,只能第二天再来,耽误了1天时间。所以,预约一定要“趁早”,不要等“火烧眉毛”才想起。

第二步是“准备材料”。不同银行要求的材料略有差异,但核心材料基本一致:①《变更银行账户法定代表人申请表》(银行提供,需加盖公章);②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新旧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原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复印件加盖公章);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果由经办人办理,需新法人签字盖章);⑥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这里有个“银行潜规则”:很多银行会要求“新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即使有授权委托书也不例外。我曾帮客户办理某国有大行的账户变更,银行明确表示“法人必须亲自来”,后来我们协调新法人抽空1小时到银行,才顺利办完。所以,提前与银行确认“是否法人亲自到场”,避免“白跑一趟”。

第三步是“现场办理”。携带所有材料到银行网点后,需先取“对公业务号”,然后等待叫号。柜台工作人员会审核材料,核对“人证是否一致”(新法人身份证与营业执照信息是否一致),然后让你填写《申请表》,签字盖章。如果材料齐全、信息无误,银行会当场收回“原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发放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现在已取消开户许可证,但会有新的账户信息表)。这里有个“效率技巧”:如果企业有多个银行账户(如基本户、一般户、专户),建议“一次性办理所有账户的变更”,避免“多次跑银行”。我曾帮客户一次性变更了5个银行账户,虽然花了1整天时间,但比“分5次办理”节省了3天时间。

最后,银行变更完成后,需更新“企业网银”和“手机银行”的“法定代表人信息”。登录企业网银,进入“账户管理”模块,找到“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选项,上传《变更银行账户法定代表人申请表》和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新法人代表即可用自己的身份证登录企业网银。这里有个“安全提醒”:变更完成后,务必“注销原法人代表的企业网银权限”,避免原法人代表仍能操作账户,带来资金风险。我曾遇到一个案例,某公司变更法人后,原法人代表仍保留企业网银权限,偷偷转走了公司50万元资金,最后通过法律途径才追回。所以,变更法人后,一定要“全面清理原法人的权限”,确保账户安全。

行业特殊材料

“行业特殊材料”是变更法人代表的“附加题”,核心是满足特定行业的“监管要求”,确保企业“行业资质”不受影响。不同行业的监管机构不同,对法人代表变更的材料要求也不同。比如食品行业需市场监督管理局(原食药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建筑行业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金融行业需银保监会的《金融许可证》变更。这些行业特殊材料,是“变更法人”的“隐形门槛”,一旦遗漏,可能导致企业“行业资质失效”,无法正常经营。

以“食品行业”为例,企业变更法人代表后,需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同时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新旧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会决议等材料。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审核“新法人代表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如是否取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审核通过后,会换发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我曾帮一家餐饮公司办理变更,因为新法人代表没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先培训取证,再变更许可证”,结果公司停业了1个月,损失了数十万元营业额。所以,食品行业的企业变更法人前,一定要确保“新法人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资格”,避免“因证误事”。

以“建筑行业”为例,企业变更法人代表后,需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同时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新旧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会决议、原资质证书正副本等材料。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审核“新法人代表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如是否有一级建造师证书),审核通过后,会在资质证书上“变更法定代表人信息”。这里有个“关键点”:建筑行业的“资质证书”与“法人代表”挂钩,如果法人代表变更后未及时更新资质证书,可能会导致“资质降级”或“资质失效”。我曾遇到一家建筑公司,变更法人后未更新资质证书,结果在投标时被招标方质疑“法定代表人与资质证书不符”,导致投标失败,损失了上千万元合同。所以,建筑行业的企业变更法人后,一定要“第一时间更新资质证书”,确保“资质与法人一致”。

以“金融行业”为例(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企业变更法人代表后,需向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提交《金融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同时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新旧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会决议、原金融许可证正副本等材料。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审核“新法人代表的金融从业资格”(如是否通过“金融基础知识考试”)、“股东的资质”(如是否为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审核通过后,会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这里有个“严格之处”:金融行业的法人代表变更,通常需要“提前报备”,即先向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提交“变更意向申请”,经初步同意后,再召开股东会、办理工商变更,最后提交正式申请。我曾帮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办理变更,因为没有“提前报备”,直接提交了工商变更材料,结果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要求“重新提交变更意向申请”,整个流程延长了2个月。所以,金融行业的企业变更法人前,一定要“先咨询监管机构,再启动流程”,避免“盲目操作”。

除了上述行业,其他特殊行业如“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出版印刷”等,都有各自的“行业特殊材料”。比如医疗器械行业需提交《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危险化学品行业需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出版印刷行业需提交《印刷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这些材料的共同点是“与行业资质挂钩”,审核严格,流程繁琐。建议企业在变更法人前,先梳理“本行业的监管要求”,列出“特殊材料清单”,必要时可咨询“行业主管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如加喜财税),确保“材料齐全、流程合规”。我曾帮一家医疗器械公司梳理“变更法人材料清单”,发现除了常规材料外,还需提供“新法人的医疗器械专业知识培训证明”,后来我们提前安排新法人参加培训,顺利通过了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审核,避免了“因材料缺失被拒”的尴尬。

总结与前瞻:变更法人的“底层逻辑”与“未来趋势”

企业变更法人代表的文件准备,看似是“材料的堆砌”,实则是“法律程序、内部治理、行业监管”的“系统性工程”。从基础身份证明到行业特殊材料,每个环节都体现了“合规性”与“严谨性”的要求。回顾全文,核心可总结为三点:一是“材料要全”,既要覆盖工商、税务、银行等通用环节,也要满足行业特殊要求;二是“细节要准”,从身份证复印件的盖章到决议的表决比例,任何一个细节的疏漏都可能导致流程延误;三是“流程要顺”,提前预约、咨询监管部门、梳理特殊业务,能帮助企业“少走弯路、提高效率”。

展望未来,随着“数字政府”建设的推进,企业变更法人的流程正朝着“电子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比如,部分地区的市场监管局已实现“全程电子化”变更,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只需在线上传电子文件即可;税务局的“电子税务局”也支持“变更税务登记”在线办理,无需到办税服务厅。这些变化不仅“节省了企业的时间”,也“降低了行政成本”。但无论技术如何进步,“合规性”始终是“变更法人”的“底层逻辑”——电子化只是“形式优化”,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仍需严格把关。作为企业服务从业者,我建议企业既要“拥抱数字化”,也要“坚守合规底线”,在享受技术便利的同时,确保变更过程“合法、合规、高效”。

最后,我想分享一个个人感悟:变更法人代表的过程,也是企业“内部治理水平”的一次“体检”。如果变更过程中出现“股东会决议不规范”“章程条款不清晰”“内部流程混乱”等问题,恰恰说明企业需要“完善治理结构”。所以,企业不妨把“变更法人”看作“优化管理”的契机,通过梳理文件、完善流程,提升“合规意识和治理能力”。毕竟,只有“内部治理完善”的企业,才能在“市场变化”中“行稳致远”。

加喜财税咨询企业见解总结

在加喜财税10年的企业服务经验中,我们发现企业变更法人代表时,最容易犯的三个错误是:“忽视内部决议的规范性”“遗漏行业特殊材料”“低估税务备案的时效性”。比如某客户因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担任”,但新法人并非股东,导致工商变更被拒;某食品企业忘记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市场监管局罚款5000元;某科技公司税务备案延迟,新法人无法登录电子税务局,影响季度申报。因此,我们建议企业变更法人前,先做“三查”:查章程(是否符合任职要求)、查行业(是否需要特殊资质)、查税务(是否需要提前备案)。加喜财税始终以“专业、高效、贴心”的服务理念,帮助企业理清变更流程,规避风险,让“法人变更”从“麻烦事”变成“轻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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