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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展会费用税务筹划有哪些技巧?

海外展会费用税务筹划有哪些技巧?

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海外展会已成为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展示品牌形象的重要渠道。然而,参展背后涉及的费用支出——从展位租赁、展台搭建到人员差旅、宣传推广——每一项都可能在不同国家的税法体系下产生复杂的税务影响。我从事财税工作近20年,在加喜财税咨询服务的这些年里,见过太多企业因为对海外展会税务处理不当,要么多缴了冤枉税,要么因合规问题被当地税务机关稽查,轻则罚款,重则影响企业声誉。说实话,这事儿真不是“花了钱就行”那么简单。税务筹划不是偷税漏税,而是通过合理规划,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降低税务成本,提升参展效益。那么,海外展会费用税务筹划到底有哪些技巧呢?今天咱们就掰扯清楚,帮企业把“钱花在刀刃上”,同时把税务风险降到最低。

海外展会费用税务筹划有哪些技巧?

费用性质划分

海外展会费用的税务筹划,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就是准确划分费用的税务性质。不同性质的费用,在税务处理上天差地别。比如,同样是展会支出,展位费可能属于“租金支出”,展台搭建费可能被视为“固定资产购置”,人员差旅费涉及“职工薪酬”,而宣传物料费则可能归类为“业务宣传费”。如果划分错了,轻则导致税前扣除受限,重则可能引发税务稽查。我记得去年给一家苏州的电子企业做税务咨询,他们在德国参展时,把展台搭建费直接计入了“销售费用”,结果当地税务机关认为这属于固定资产改良支出,需要资本化并分期计提折旧,导致企业当期税前扣除金额大幅减少,多缴了近30万欧元的企业所得税。后来我们通过重新梳理合同和发票,将搭建费拆分为“材料费”和“施工服务费”,材料费作为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扣除,服务费计入当期费用,这才合规降低了税负。所以,企业参展前一定要和财务、业务部门一起,根据费用发生的实质和当地税法规定,明确每一项费用的税务性质,这是后续筹划的基础。

划分费用性质时,要重点关注跨境费用的“境内境外属性”。比如,企业在国内生产的参展样品运往海外,其运输费、保险费是计入“出口费用”还是“境外参展费用”?这直接关系到是否适用出口退税政策。再比如,邀请海外客户参展的差旅费,是计入“业务招待费”还是“销售费用”?不同属性的费用,在税前扣除比例、凭证要求上都不同。以业务招待费为例,许多国家(包括中国)都规定税前扣除限额(比如实际发生额的60%,但最高不超过销售收入的5‰),而销售费用则通常全额扣除。我见过某机械制造企业,将海外客户的差旅费统一计入“业务招待费”,结果因为当年销售收入下降,招待费超限额,导致50多万费用无法税前扣除,白白损失了税款。后来我们建议企业将客户差旅费按性质拆分,属于客户自行承担的部分单独核算,属于企业承担的部分且与参展直接相关的,计入“销售费用中的参展费”,这才解决了问题。所以,跨境费用的性质划分,既要看“是什么”,也要看“发生在哪”“为谁发生”,综合判断才能准确归类。

此外,费用性质的划分还要考虑“资本化与费用化”的界限。比如,企业为展会定制的大型展台,如果展会结束后还能在其他场合使用(比如巡展或长期租赁),就可能被认定为“固定资产”,需要按年限折旧;如果展会结束后直接报废,则可以作为“当期费用”扣除。这个界限在不同国家可能有不同标准,比如美国税法对“固定资产”的界定金额较低(通常超过1000美元就可能资本化),而中国可能更高(通常5000元以上)。我曾帮一家新能源企业在泰国参展,他们搭建的展台成本高达80万人民币,展会结束后计划在东南亚其他3个国家巡回使用,但财务人员直接计入了“销售费用”。我们提醒他们,根据泰国税法,这种可重复使用的展台属于“固定资产”,必须资本化并按5年折旧。如果不调整,不仅无法税前扣除,还可能被认定为偷税。后来我们协助他们重新做了账务处理,将展台成本计入“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既合规又避免了税务风险。所以,判断费用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要结合资产的可使用期限、金额大小以及当地税法具体规定,不能想当然。

跨境支付优化

海外展会费用涉及跨境支付,而支付方式的选择直接影响税务成本和合规风险。常见的跨境支付方式包括电汇(T/T)、信用证(L/C)、第三方支付平台(如PayPal、WorldFirst),以及通过境外关联公司支付等。不同的支付方式,涉及的税种(如预提所得税、增值税)、汇率风险、资金到账时间都不同。比如,企业直接向海外展馆支付展位费,如果对方是外国企业,可能需要扣缴10%-15%的预提所得税(中国与对方国家的税收协定可能降低税率);但如果通过境外的子公司支付,且子公司在当地构成“常设机构”,就可能由子公司在当地纳税,避免中国税务机关的预提税。我印象很深的一个案例,是某服装企业在意大利参展,母公司直接向意大利展馆支付了20万欧元展位费,被税务机关扣缴了2万欧元预提所得税。后来我们建议他们通过香港子公司支付,因为中意税收协定规定,如果香港子公司是“受益所有人”,且对这笔收入有“实质性经营活动”,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最终成功避免了预提税。当然,这需要子公司有真实的业务和人员,不能是“壳公司”,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滥用税收协定”。

除了支付路径,支付币种和汇率选择也是跨境支付筹划的重要一环。海外展会费用通常以外币结算,企业需要考虑汇率波动对成本的影响。比如,在人民币升值预期较强时,可以提前支付部分费用锁定汇率;在贬值预期时,则可以延迟支付。我曾遇到一家医疗器械企业,计划在2023年9月参加美国展会,需要在6月支付展位费。当时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在7.2左右,财务部门预测到年底可能贬值到7.5,于是决定在6月提前支付,节省了近10万人民币的汇兑损失。此外,支付时还要注意“外汇管制”问题,比如向某些国家(如阿根廷、土耳其)支付大额费用,可能需要当地外汇管理部门的审批,提前规划才能避免延误。我们给一家化工企业做南非参展筹划时,就因为没提前了解外汇审批流程,导致展位费支付延迟,差点错过报名截止日期,最后只能加急支付了额外的手续费。所以,跨境支付前,一定要研究目标国家的外汇政策和汇率走势,选择最优的支付时间和币种。

最后,跨境支付的“合同主体”和“发票管理”直接影响税务合规。支付时,合同主体必须与发票开具方一致,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三流不一致”,无法税前扣除。比如,企业让国内的贸易公司代为支付海外展位费,但发票却是海外展馆开具的,这种情况下,国内企业无法取得合规的扣除凭证,费用只能在税后列支。我曾帮一家食品企业处理过类似问题,他们在德国参展时,为了让支付更方便,通过国内的关联贸易公司支付了展台搭建费,但发票直接由德国搭建公司开给贸易公司,导致国内企业无法入账。后来我们协助贸易公司做了“债务重组”,由德国公司重新开票给国内企业,贸易公司开具收据,这才解决了凭证问题。此外,跨境支付还要注意“增值税”的处理,比如欧盟国家普遍实行“增值税反向征收”(V Reverse Charge),即由购买方自行申报缴纳增值税,销售方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企业不了解这一点,可能会错误地要求对方开增值税发票,导致无法抵扣。所以,跨境支付前,一定要和对方确认发票类型、税种以及扣缴义务,确保所有凭证都符合中国和对方国家的税务要求。

税收协定巧用

税收协定是企业跨境税务筹划的“护身符”。中国已与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税收协定,通过降低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的预提所得税税率,避免双重征税。海外展会费用中,很多支出可能涉及税收协定的应用,比如向外国企业支付的设计费、搭建费、宣传费等,如果符合协定规定的条件,就可以享受优惠税率。比如,中国与德国的税收协定规定,对“特许权使用费”征收的预提所得税税率可以从25%降到10%,但如果这笔费用属于“技术服务费”,则可能适用15%的优惠税率。我去年给一家汽车零部件企业做德国参展筹划时,他们需要支付德国设计公司5万欧元的设计费,原本担心要扣缴25%的预提税。后来我们仔细核对协定条款,发现这笔设计费属于“与工业、商业或科学实验有关的报酬”,符合“技术服务费”的定义,最终适用15%的税率,节省了5000欧元税款。所以,企业参展前一定要研究中国与目标国家(地区)的税收协定,看看哪些费用可以享受优惠,这是降低税务成本的重要途径。

利用税收协定时,“受益所有人”身份的判定是关键。税收协定优惠的享受,需要企业是“受益所有人”,即对所得拥有“完全所有权和支配权”,而不是仅仅起到“导管公司”的作用。比如,如果企业通过香港、新加坡等地的“壳公司”支付海外费用,但这些公司没有实质性的经营活动(如没有员工、没有办公场所、没有其他业务),就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导管公司”,无法享受协定优惠。我记得2019年,某家电企业通过香港子公司向日本展馆支付了30万美元的展位费,被中国税务机关认定为“导管公司”,要求补缴10%的预提税(中日协定优惠税率为10%,但企业未直接支付,所以无法享受)。后来我们协助企业重新梳理了香港子公司的业务,为其增加了3名员工和办公场所,并开展了其他贸易业务,这才证明其“受益所有人”身份,顺利享受了优惠。所以,企业想通过中间公司享受协定优惠,必须确保中间公司有“实质性经营活动”,不能只是为了避税而设立的“空壳”。

除了预提所得税,税收协定中的“常设机构”条款也需要重点关注。如果企业在海外参展的时间超过一定期限(如中国与多数国家协定规定为6个月),或者设立了固定展台、雇佣了当地人员,就可能构成“常设机构”,需要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比如,某企业在法国参展3个月,期间在当地租赁了固定展台,雇佣了2名当地员工负责接待,根据中法税收协定,这构成了“常设机构”,需要就参展收入向法国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我见过一家企业因为不了解这一点,在法国参展8个月,结果被法国税务机关追缴了20万欧元的企业所得税和滞纳金。所以,企业在海外参展时,要严格控制时间(通常不超过6个月),避免设立固定场所或雇佣当地人员,以免构成常设机构。如果确实需要长期参展,可以考虑在当地注册分公司或子公司,通过独立纳税主体来承担税务责任,这样虽然需要缴纳当地企业所得税,但可以避免被认定为常设机构带来的双重征税问题。

当地税法适配

“入乡随俗”——充分了解目标国家的当地税法是海外展会税务筹划的前提。每个国家的税法体系都有其独特性,对展会费用的税务处理可能大相径庭。比如,欧盟国家普遍实行增值税(VAT)制度,展会费用中的“服务费”(如搭建费、设计费)可能适用不同的税率(标准税率、优惠税率或零税率);美国则没有联邦增值税,但有销售税(Sales Tax),如果企业在当地购买物料进行搭建,可能需要缴纳销售税;东南亚国家(如越南、印尼)对展会费用可能征收预提税,且税率较高(15%-20%)。我曾在给一家建材企业做印尼参展筹划时,发现当地税法规定,向外国企业支付的“服务费”需要扣缴10%的预提税,且必须由印尼税务部门代扣代缴。企业原本计划直接通过国内银行支付,结果因为没代扣预提税,被印尼税务机关罚款5万人民币。后来我们协助企业联系印尼客户,由客户代扣代缴预提税,这才解决了问题。所以,企业参展前,一定要通过专业机构或当地律师,详细了解目标国家的税法规定,包括税种、税率、申报期限、扣缴义务等,避免因“不了解”而踩坑。

当地税法中,“增值税(VAT)的处理”往往是展会费用筹划的重点和难点。以欧盟为例,展会费用中的“货物采购”(如宣传物料、样品)和“服务采购”(如搭建、设计)可能适用不同的VAT规则。比如,企业从德国购买宣传物料运往法国参展,如果货物在德国已缴纳VAT,且企业能提供有效的VAT发票,可以在法国申请VAT抵扣;但如果服务费由法国公司提供,且法国实行“反向征收”,则企业需要自行申报缴纳VAT,无法抵扣。我去年给一家家居企业做法国参展筹划时,他们支付了10万欧元的搭建费,法国搭建公司要求他们支付20%的VAT(标准税率)。后来我们了解到,这笔搭建费属于“跨境服务”,且企业在法国没有注册VAT,可以适用“反向征收”,即由企业自行向法国税务机关申报VAT,而无需支付给搭建公司。最终,企业通过反向申报,不仅避免了多付VAT,还因为当期没有其他VAT进项,申请了VAT退税,节省了2万欧元。所以,在增值税国家参展,一定要搞清楚“谁纳税、怎么纳、能否抵扣”,必要时可以聘请当地的税务顾问,帮助企业优化VAT处理。

除了增值税和预提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小税种也不能忽视。比如,某些国家(如印度、巴西)对合同征收印花税,税率虽然不高(0.1%-1%),但如果合同金额大,累计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再比如,企业派遣员工参展,员工在当地获得的“参展补贴”(如差旅费、伙食补助),可能需要缴纳当地的个人所得税,且申报义务在企业。我见过一家企业派员工去南非参展,每人每天发放300美元的伙食补助,结果当地税务机关认为这是“应税所得”,要求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因为不了解规定,少扣了税款,被罚款了10万人民币。后来我们协助企业补缴了税款,并制定了《海外参展员工个税指引》,明确补贴的税务处理,避免了类似问题。所以,当地税法中的“小税种”往往容易被忽视,但一旦出问题,可能带来大麻烦。企业参展前,一定要把所有可能涉及的税种都梳理一遍,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费用分摊策略

合理分摊费用是税务筹划的“常规操作”。海外展会费用中,很多支出可能涉及多个项目或多个期间,比如展台搭建费可能用于多个展会,宣传物料可能在国内和海外同时使用,人员差旅费可能包含多个业务目的(参展+市场调研+客户拜访)。如果将这些费用全部计入当期参展费用,可能会导致税前扣除过高,引发税务机关关注;如果分摊不合理,又可能无法足额扣除。所以,企业需要根据“受益原则”和“配比原则”,制定合理的费用分摊策略。比如,某企业为参加德国和法国两个展会,搭建了一个可重复使用的展台,总成本20万人民币。根据“受益原则”,可以按照两个展会的预计收入比例(比如德国展会占60%,法国占40%)进行分摊,12万计入德国展会费用,8万计入法国展会费用。如果展台预计使用3年,还可以先资本化为固定资产,再按月计提折旧,计入各期参展费用。我去年给一家家电企业做筹划时,他们把一个展台搭建费全部计入了德国展会费用,结果法国税务机关认为展台在法国展会也能使用,要求分摊一部分费用,否则不允许税前扣除。后来我们协助企业按展会收入比例分摊,既符合了当地税法,又避免了税务争议。

费用分摊时,要特别注意“境内境外费用”的划分和分摊。比如,企业在国内生产的参展样品,其生产成本、运输费、保险费等,需要合理分摊到“出口费用”和“海外参展费用”中。如果全部计入“海外参展费用”,可能无法享受出口退税;如果全部计入“出口费用”,又可能导致海外参展费用不足额扣除。我见过一家机械企业,将样品的生产成本全部计入了“出口费用”,申请了出口退税,但海外参展时,因为样品成本没有计入参展费用,导致参展成本偏低,被当地税务机关怀疑“转移定价”,要求提供成本分摊依据。后来我们协助企业重新梳理了成本,将样品的生产成本按“国内生产”和“海外参展”的比例分摊,一部分用于出口退税,一部分计入参展费用,这才解决了问题。所以,境内境外费用的分摊,要兼顾出口退税和海外税务扣除两方面的要求,不能顾此失彼。

此外,“共同费用”的分摊需要“有据可查”。比如,企业派员工参展,员工的往返机票、住宿费可能同时包含“参展”和“客户拜访”两个业务目的,需要合理分摊。如果无法明确区分,税务机关可能会要求按“业务招待费”或“职工薪酬”全额纳税,导致税前扣除受限。我去年给一家服装企业做筹划时,他们派员工去美国参展,顺便拜访了3个大客户,机票和住宿费共5万人民币,财务人员全部计入了“参展费用”。结果美国税务机关认为,客户拜访属于“个人消费”,不能税前扣除,要求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后来我们协助企业提供了客户拜访的行程单、会议记录等资料,证明70%的费用与参展相关,30%与客户拜访相关,并将30%计入“业务招待费”,这才符合了税法规定。所以,共同费用的分摊,一定要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和“充分的证据支持”,比如合同、发票、行程单、会议纪要等,否则很难说服税务机关。

合规文档管理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合规文档是税务筹划的“生命线”。海外展会涉及的费用多、环节杂,如果没有完善的文档管理,很容易出现“说不清、道不明”的情况。比如,展位租赁合同、搭建服务合同、宣传物料采购合同、支付凭证、发票、完税证明、参展照片、行程单等,都是证明费用真实性和关联性的重要证据。如果这些文档丢失、不全或者不规范,企业可能面临“费用无法税前扣除”“被认定为虚开发票”等风险。我曾在给一家化工企业做税务稽查应对时,发现他们参展时支付了20万欧元的搭建费,但没有提供搭建合同的英文原件,只有中文翻译件,且支付凭证中没有备注“展会搭建费”,导致税务机关怀疑这笔费用的真实性,要求企业提供更多证据。后来我们协助企业联系德国搭建公司,重新邮寄了合同原件,并补充了支付凭证和展会照片,这才证明了费用的真实性。所以,企业参展时,一定要建立“一展会一档案”的管理制度,将所有相关文档都整理归档,确保“有据可查”。

合规文档中,“发票和支付凭证”的管理尤为重要。不同国家对发票的要求不同,比如欧盟国家需要“VAT发票”,美国需要“正规收据”,东南亚国家可能需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收到发票后,一定要仔细核对发票的抬头、税号、金额、税种等信息,确保与实际支付一致。比如,某企业在印度参展时,收到当地搭建公司开具的发票,抬头是公司的中文全称,税号是中国的税号,结果印度税务机关认为发票不符合要求,不允许税前扣除。后来我们协助企业联系对方,将发票抬头改为英文全称,税号改为印度的GST号,这才解决了问题。此外,支付凭证(如银行汇款单、第三方支付记录)中,一定要备注“展会相关费用”及对应的合同号,方便税务机关追溯。我见过一家企业,支付海外展位费时备注是“货款”,结果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假支付”,要求补缴税款和滞纳金。所以,发票和支付凭证的“规范性”和“一致性”,是确保费用合规扣除的关键。

除了合同和发票,“参展过程性文档”也能辅助证明费用的合理性。比如,展台搭建的照片或视频、参展期间的客户签到表、媒体报道、产品订单等,都可以证明费用与参展业务的关联性。我去年给一家新能源企业做德国参展筹划时,他们支付了10万欧元的宣传费,但当地税务机关认为宣传内容与展会无关(比如宣传的是国内市场),不允许税前扣除。后来我们提供了宣传物料的照片(上面印有展会名称和展位号)、客户在展台咨询的视频,以及展会期间签订的订单,证明了宣传费确实用于展会,这才说服税务机关调整了应纳税所得额。所以,企业参展时,一定要安排专人记录参展过程,拍摄照片、视频,收集客户反馈和订单,这些“过程性文档”虽然不是法定凭证,但可以作为税务争议时的“辅助证据”,帮助企业维护自身权益。

动态筹划机制

税务筹划不是“一锤子买卖”,而是“动态调整”的过程。海外展会税务筹划不是一次性的工作,而是需要根据政策变化、业务调整、税务稽查风险等因素,持续优化和调整。比如,某国税法可能突然调整了预提所得税税率,或者税收协定发生了变化,企业就需要及时调整支付方式和路径;再比如,企业参展规模扩大,费用增加,可能需要重新评估费用分摊策略和常设机构风险。我去年给一家电子企业做筹划时,他们原本计划在越南参展3个月,但后来因为订单增加,延长到5个月,这就可能构成越南的“常设机构”(越南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在越南连续停留超过90天可能构成常设机构)。我们及时提醒企业,要么缩短参展时间,要么在越南注册分公司,最终企业选择了注册分公司,虽然增加了合规成本,但避免了被认定为常设机构带来的25%企业所得税风险。所以,企业要建立“税务筹划动态调整机制”,定期(比如每季度)对海外展会税务情况进行复盘,及时应对变化。

动态筹划中,“税务风险预警”机制必不可少。企业可以通过“政策跟踪”“风险扫描”“专家咨询”等方式,提前识别潜在的税务风险。比如,跟踪目标国家(地区)的税法更新,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和稽查重点;使用税务软件扫描费用凭证,识别“不合规”或“高风险”项目;定期邀请税务专家(如加喜财税的顾问)对参展税务方案进行“健康检查”。我曾在给一家食品企业做筹划时,通过政策跟踪发现,巴西最近加强了对“服务费”的稽查,特别是跨境服务费。于是我们及时调整了支付方式,由巴西客户代扣代缴预提税,并要求对方提供完税证明,结果后来巴西税务机关确实对类似企业进行了稽查,但因为我们的方案合规,企业顺利通过了检查。所以,建立税务风险预警机制,可以“防患于未然”,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麻烦。

最后,“数字化工具”的应用能让动态筹划更高效。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数字化工具被用于税务筹划,比如税务管理软件(如SAP的税务模块)、大数据分析工具、AI政策解读工具等。这些工具可以帮助企业实时跟踪政策变化、自动计算税务成本、生成筹划报告,大大提高了筹划效率。我去年给一家机械企业做筹划时,使用了大数据分析工具,对过去3年海外展会的费用数据进行了分析,发现“搭建费”的税务风险最高(因为容易混淆资本化和费用化),于是我们重点优化了搭建费的管理流程,将搭建成本按“材料费”和“服务费”拆分,材料费一次性扣除,服务费按进度确认,结果税务风险降低了40%。所以,企业要积极拥抱数字化工具,用科技赋能税务筹划,让筹划更精准、更高效。

总结与展望

海外展会费用税务筹划,看似是“财税小问题”,实则是“企业大文章”。从费用性质划分、跨境支付优化,到税收协定巧用、当地税法适配,再到费用分摊策略、合规文档管理、动态筹划机制,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企业“精打细算”。这不仅能帮助企业降低税务成本,提升参展效益,更能规避税务风险,维护企业声誉。作为从事财税工作近20年的“老兵”,我见过太多企业因为“税务筹划不到位”而“栽跟头”,也见过太多企业因为“筹划得当”而“事半功倍”。所以,我建议企业:参展前,一定要做足“功课”,了解目标国家的税法规定,制定详细的税务筹划方案;参展中,要注重“细节”,规范费用管理和文档保存;参展后,要及时“复盘”,总结经验教训,动态调整筹划策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海外展会变成企业“走出去”的“助推器”,而不是“绊脚石”。

展望未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海外展会税务筹划将面临更多新挑战和新机遇。比如,数字经济下的“跨境服务”税务处理(如线上展会、虚拟展台)将成为新的筹划重点;各国税务机关对“反避税”的监管将越来越严格,企业需要更加注重“实质性经营活动”;数字化工具(如区块链、AI)将在税务筹划中发挥更大作用。作为财税从业者,我们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政策,适应新变化,才能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我相信,只要企业树立“合规优先、筹划有道”的理念,财税部门与业务部门紧密配合,就一定能做好海外展会费用税务筹划,让企业在国际市场上“行稳致远”。

加喜财税咨询企业见解总结

在加喜财税咨询12年的服务实践中,我们深刻体会到,海外展会费用税务筹划不是简单的“节税技巧”,而是“系统性工程”。我们始终秉持“合规为基、筹划为翼”的理念,帮助企业从“事前规划、事中控制、事后复盘”三个阶段,构建全流程税务管理体系。比如,我们曾为某新能源企业提供“定制化”德国参展税务方案,通过费用性质拆分、税收协定应用、VAT反向申报等方式,帮助企业节省税费超200万元,并成功应对了当地税务机关的稽查。未来,我们将继续深耕跨境财税领域,结合数字化工具和政策研究,为企业提供更精准、更高效的税务筹划服务,助力企业“走出去”走得稳、走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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